租屋想提前解約 - 消費者保護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之銘言:
:   世界上什麼人都有,一樣米飼百樣人,ivy 你就別在意了。
:   看到這篇文章討論的問題在於不動產租賃,這就讓我在兩年多前就已思索的
: 問題:究竟我們該不該租賃成為本板適格的討論對象,易言之,租賃是否包含在
: 「消費關係」之中而將承租人視為消費者?該在本板討論,還是請他們至生活法
: 律板求助呢?不知各位板主意下如何?
:   當然在本板關於租賃的文章不是頭一次見到,目前還存在於板上的租賃文章
: 仍有約一百一十篇左右。其中較多數係涉及不動產租賃的問題,而少數則涉及動
: 產租賃者。代表至少也有部分板友肯認租賃乃消費關係之一環。
:   總之就問問三位板主的意見囉。

謝謝板友們及兩位板主的支持. ^^ ( 雖然被發卡了...哈! )

對於前板主legist仗義直言,而被牽怒,個人感到很不好意思.
長期以來,legist對本板的貢獻很難一語道盡,
在卸任後,其對消費者權益的關注及努力仍然持續著,
本板板主群,事實上也仍受其指導而受益良多.


一直以來,個人很清楚會到本板PO文提問者,
大多是受了委屈,情緒上是無助的甚至可能是忿忿不平的.
(而分享爭取權益成功的文章,我們通常會推文給予鼓勵或恭賀之)
消費者保護板旨在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提供法律或相關資訊上的協助,
在消費者權益不彰的這個時期(消保官也只有行政權,好像連執法都不能),
大家一起討論,並提出見解及意見...但很難去顧及提問者情緒上的問題,
要求答題者附帶去處理提問者的情緒,也是很奇怪的.
但個人自我要求,不要出現苛責或揶揄的字眼,儘可能就問題提出回答就好,
沒想到還是引發提問者的不快...orz

其實在我回第二篇文章前,重複讀自己第一篇回文,
自省是否措辭失當? 方才決定回文.
我是有點小難過,但回文不是意氣之爭,
旨在表明一個答題者應被尊重的立場(此時我不是板主,而只是一名板友).
期許板友能在互相尊重的情況下討論議題.

另外,legist提到不動產租賃文是否該排除?
生活法律板,法律板及租屋板及本板都有討論...
然,承租人其實是很弱勢的,多一個板可以尋求解答,應該更有利.
所以我個人主張不排除它,讓提問者自行決定要在哪裡求問.
如有一天,生活法律板能夠完全取代消費者保護板時,
那麼本板的階段性任務也算達成了. ^^



--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http://www.wretch.cc/album/ivysky

--

All Comments

Kyle avatarKyle2006-05-04
雖生法板與消保板的重疊處很大 畢竟許多消費爭議皆有賴法律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6-05-07
不過我認為 消保板有生法板所無之處 而具有不可替代性 XD
Puput avatarPuput2006-05-11
況且倘板大了起來(我指生法板) 發文者獲得解救的機會就愈低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6-05-11
所以我也認為消保板有必要為生法板分擔一些消費問題...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6-05-12
然金額很大的相關問題仍建議到生法板去 那裡有免費律師可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