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某些版友所說
似乎一定要有類似的經驗 才能發言
如果沒有這樣的經驗那麼就是打嘴砲?!
是的 打官司很麻煩(我自己正在打
要請假 要排時間 要做這跑那
為什麼... 爭一口氣啊 要證明自己是對的
為什麼不捍衛自己的權利?!
為什麼不挺身而出對不平之事提出異議?!
就因為麻煩 所以不做?
那乾脆直接砍掉 連重練都別了如何
原po文章裡 挺他朋友的同事有多少人
這些人可都是自願的 有錄影存證 什麼都有了
這可不是像買電影票 有人插隊 沒証沒據的 上了法庭 各說一詞吵翻天
人證物證都有了還選擇息事寧人 這不是姑息養奸是什麼?
還勞煩你提出更好的形容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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