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以及企業道德 - 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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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服務業待了5年多

一開始進入服務業,我就接受顧客至上的理論

我努力實行,也拿過服務之星獎

在合理的範圍裡,給顧客最大的滿意

我變的很重視消費者權益,不管是顧客或是自己的

當我是店員時,我會為顧客去跟店長挑戰不合理之處

當自己是顧客時,我也會要求應有的權利

因為我發現,有的時後並不是「不能」

是服務員懶惰、忽略、不懂

是店家惡意欺騙、不負責任

是銷售員只顧自己的業績而昧著良心做事


一般人遇到黑店,最常做的行為就是傾訴,不管是PO版還是跟親友講

積極一點的就會去退貨

以上都是保障自己的權益,沒什麼不好

但是這麼做,問題並沒有解決阿!

店家依然我行我素,繼續欺騙下一位顧客

就拿那間茵蝶來說

美容版的抱怨文章,最早是在2003年

我相信這3年中,一定會有人去客訴、去退貨

但是茵蝶有改善他們的行為嗎?

沒有!

因為百貨公司沒有好好監督、因為廠商沒有受到教訓、因為顧客總是這麼好騙


消費行為中,買賣雙方本來就該本著誠信

定下遊戲規則後,雙方都該遵守

遇到一間亂定遊戲規則的店家,退貨並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吧!

相同的商品,不同的店家,可以定不同的價格

相同的商品/店家,給不同的顧客不同的價錢,降就違反了公平交易法吧!?


我一直認為,發生消費糾紛時,買賣雙方都必須負一點責任

買方的衝動性購物、對權益的無知等

賣方的隱瞞欺騙、誇大其詞等

廠商不能利用消費者的無知而進行欺騙

銷售員不能因為自己的業績而昧著良心

顧客也不能過渡擴張權益而變成澳客

降我們才會有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

這樣的環境,是要雙方都去努力,互相監督、配合才會有的


最後要說的是~

茵蝶的事件,退貨、道歉、賠償,都不是事件的重點

重點是在於,新光怎麼監督、廠商怎麼改善吧!

因為退貨只能解決我個人的問題

廠商改善,才能解決所有消費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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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來討戰的

我只是看到推文,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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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06-12-07
同意原PO的觀點. 這裡是消費者保護板.
Carol avatarCarol2006-12-09
照你說法和店家殺價等於害他犯法...因他非公定不二價.
Freda avatarFreda2006-12-14
看不出樓上的結論何處來
Isla avatarIsla2006-12-16
同意,我身邊的人喔吃悶虧只會自己往肚裡吞不懂得捍衛
Edith avatarEdith2006-12-20
自己的權益。
Robert avatarRobert2006-12-22
說的真好,推薦此文。
Oliver avatarOliver2006-12-24
相同的商品/店家,給不同的顧客不同的價錢,降就違反了公平法ꔠ
2樓的結論是從原po上面那句來的
Andrew avatarAndrew2006-12-29
本件和公交法,似是無關的.原PO也有加問號,並非肯定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