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其實有一點點可以討論的地方。
如果我們從市中心搭計程車到一個比較偏遠的地方辦事,回程的時候
發現剛剛的計程車還在,應該不會有人要求「我剛剛也是搭你的車,
起跳就別算了」吧。
因為雙方清楚的知道那是兩筆交易。
所以本案的店家認為是13顆跟 1顆兩筆交易,但是顧客認為是從13顆
改為14顆的交易變更。<---這是主要的差異所在。
我個人認為這個案子顧客比較說得過去,畢竟這只是水餃嘛。
至於報導要扯到什麼去尾數....有點扯遠了。
尾數要進位或退位這種事情,各商店自訂標準能得到顧客認同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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