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台北市政府消保會的函了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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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補充公文內的四點:

1. 請以消基會提供之存證信函向DELL做第一步求償

2. 依消保法50條, 集滿20人以上, 再由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

3. 依民事訴訟法436條之8, 繳訴訟費用後, 向台北地院提起小額訴訟

4. 中央消保會已移送公平會進行廣告不實之調查

再簡單說我的看法, 1. 看也知道沒什麼用

2. 嗯, 我想消基會那應該早就不止20人了, 不過重點是他們應該再管的樣子

3. 就是目前比較可能採行的作法

4. 結果只能靠公平會, 老實說, 就算罰款, 金額應該也還好

唉, 台灣的消費者真是弱勢, 什麼權利你都要自己去爭取!


※ 引述《kokora (我操你媽的DELL)》之銘言:
: 大意就是說,台北市政府對此也相當義憤填膺(本府不表贊同),
: 但是還是希望消費者自己想辦法,至多就廣告不實部分移請公平會調查。
: 不過就提供消費者爭訟管道而言,有提供三個方法,算是很夠意思了。
: 市政府方面應該也認為沒有需要及必要進行再協商、調解了。
: 剩下就是訴訟團跟單槍匹馬的努力了!
: 請各位務必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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