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龍成代理手遊—永遠七日之都,宣佈終止營運,
向遊戲公司申訴爭取就遊戲中已儲值未消費部份退款時,
公司卻表示,剩餘部份均是贈品不能退款。
想請問各位,有無如下規定或案例:
活動時購買的點數,其折扣或優待部份視為贈品
且於消費時,儲值部份應優先扣除。
個人印象是當初遊戲的條款中沒有提到這部份,
希望能查到相關規定或案例,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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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遊戲公司申訴爭取就遊戲中已儲值未消費部份退款時,
公司卻表示,剩餘部份均是贈品不能退款。
想請問各位,有無如下規定或案例:
活動時購買的點數,其折扣或優待部份視為贈品
且於消費時,儲值部份應優先扣除。
個人印象是當初遊戲的條款中沒有提到這部份,
希望能查到相關規定或案例,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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