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煩 不勝其擾 急急急....... - 退貨
By Hedda
at 2006-08-27T15:18
at 2006-08-27T15:18
Table of Contents
請教版上各位大大 您好:
關於之前 我曾敘述過一件買賣糾紛
現在因為有後續發展 想請問賣家(我朋友該如何做)
先大略事情概要
我朋友(賣家)是個人買賣 非商家
日前他有在網路論壇賣了一支二手機
交易物品為:已過保固的手機一支 和旅充
交易方式:面交
交易金額:台幣1000整
產生糾紛原因:
因在論壇討論時 有事先強調 手機已過保固
且外殼有多處明顯掉漆 合蓋部分有點鬆 但以上都無影響功能使用
因此在確定這些問題後 決定相約面交
在面交前 因為是個人買賣 答應願意替買方事先充電
因對方買來即用 擔心電量不足問題
所以賣方認為OK 沒問題 也就順理成章幫忙
(因此賣家認為在物品交到買家之前 充電功能是正常)
但因我朋友(賣家)知道手機已使用有段時間 商品有老化的 瑕疵等問題
因此特別跟買家 提出了.....
手機充電方面有小瑕疵 可能有接觸不良的問題
需要小心使用
因此在現場面交時告知了買家另外一點瑕疵的情況
而這點瑕疵情形是在論壇討論時所未提及的
而買家也在知情的情況下 確認購買回去使用
之後就在當晚至隔天
買家就來信反應說 電池充電的問題造成他的困腦
要求退貨
爭議點:
此次交易是面交 因此不受消保法所規定 因此只剩民法買賣所規範
因此他轉而提出解除契約 (對方主張因物品有瑕疵) 因此要求退貨
(對方一開始就用此法條恐嚇我朋友 揚言因此法到法院提出告訴
在得知此法條不是用情況下 之後又揚言在論壇及消基會申訴)
而在此想請問版上 各位了解法律的朋友們
根據民法 物之瑕疵擔保 解除契約 等
1.是否只要是物品有瑕疵 賣家一定要全額負責 ??買家要求退貨 賣家一定要遵行??
2.買家在網拍購買產品或是面交交易(包含到路邊攤購買衣服等)時
若已知自己所購買的商品有瑕疵 且確定還是要買 日後使用不滿意
一樣可以要求退貨嗎??
3.另外民法所規定的物之瑕疵擔保 買賣雙方皆已知此商品有瑕疵
買家購買使用回去後 一樣可以要求退貨嗎??
還是需要在一開始講好 訂白紙黑字的契約才可以??
4.私人買賣和一般企業經營或是商店買賣 所達成的交易 其退貨的條件是一樣的嗎??
有何不同.......
5.若結論是一定要遵行買家退貨要求
因物品是二手機 現場檢查後 如發生其他當初他所購買時未產生的瑕疵
是否可要求買家賠償??
6.想請問他到法院或是調解委員會申訴時 除了民法上民事的責任外
是否會有牽扯刑事上的責任??例如背信 詐欺等
--
孤單不一定不快樂,
得到不一定能長久。
失去不一定不再有,
--
關於之前 我曾敘述過一件買賣糾紛
現在因為有後續發展 想請問賣家(我朋友該如何做)
先大略事情概要
我朋友(賣家)是個人買賣 非商家
日前他有在網路論壇賣了一支二手機
交易物品為:已過保固的手機一支 和旅充
交易方式:面交
交易金額:台幣1000整
產生糾紛原因:
因在論壇討論時 有事先強調 手機已過保固
且外殼有多處明顯掉漆 合蓋部分有點鬆 但以上都無影響功能使用
因此在確定這些問題後 決定相約面交
在面交前 因為是個人買賣 答應願意替買方事先充電
因對方買來即用 擔心電量不足問題
所以賣方認為OK 沒問題 也就順理成章幫忙
(因此賣家認為在物品交到買家之前 充電功能是正常)
但因我朋友(賣家)知道手機已使用有段時間 商品有老化的 瑕疵等問題
因此特別跟買家 提出了.....
手機充電方面有小瑕疵 可能有接觸不良的問題
需要小心使用
因此在現場面交時告知了買家另外一點瑕疵的情況
而這點瑕疵情形是在論壇討論時所未提及的
而買家也在知情的情況下 確認購買回去使用
之後就在當晚至隔天
買家就來信反應說 電池充電的問題造成他的困腦
要求退貨
爭議點:
此次交易是面交 因此不受消保法所規定 因此只剩民法買賣所規範
因此他轉而提出解除契約 (對方主張因物品有瑕疵) 因此要求退貨
(對方一開始就用此法條恐嚇我朋友 揚言因此法到法院提出告訴
在得知此法條不是用情況下 之後又揚言在論壇及消基會申訴)
而在此想請問版上 各位了解法律的朋友們
根據民法 物之瑕疵擔保 解除契約 等
1.是否只要是物品有瑕疵 賣家一定要全額負責 ??買家要求退貨 賣家一定要遵行??
2.買家在網拍購買產品或是面交交易(包含到路邊攤購買衣服等)時
若已知自己所購買的商品有瑕疵 且確定還是要買 日後使用不滿意
一樣可以要求退貨嗎??
3.另外民法所規定的物之瑕疵擔保 買賣雙方皆已知此商品有瑕疵
買家購買使用回去後 一樣可以要求退貨嗎??
還是需要在一開始講好 訂白紙黑字的契約才可以??
4.私人買賣和一般企業經營或是商店買賣 所達成的交易 其退貨的條件是一樣的嗎??
有何不同.......
5.若結論是一定要遵行買家退貨要求
因物品是二手機 現場檢查後 如發生其他當初他所購買時未產生的瑕疵
是否可要求買家賠償??
6.想請問他到法院或是調解委員會申訴時 除了民法上民事的責任外
是否會有牽扯刑事上的責任??例如背信 詐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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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單不一定不快樂,
得到不一定能長久。
失去不一定不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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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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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a
at 2006-08-30T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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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ilbert
at 2006-08-31T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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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lanche
at 2006-09-04T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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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6-09-09T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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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6-08-23T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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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inah
at 2006-08-21T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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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llum
at 2006-08-19T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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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lerie
at 2006-08-16T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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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6-08-14T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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