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自動續約並追繳罰款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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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樓與電梯公司簽約維修

前年即反應服務不佳價位過高打算更換,不與續約

被對方以簽約期限未滿擋下來.....當然服務品質在此要挾下照樣爛

去年他也說又自動續約了請到期再說

今年終於搞清楚是幾月到期挨到期滿換人.....因為之前說要換他都沒改善服務態度

結果對方告知我們違反簽約書中

期滿前2個月未以書面告知

要求罰款一年份保養費(反正存證信函與支付命令都來了)

於是由大樓財委遺物中才翻出這只簽約書來.....之前不知有簽約

因此都是口頭說....ORZ

想請問契約中的若無異議得自動續約一年

不擬續約需於約滿2個月之前以書面告知

否則罰款為至續約期滿之保養費

真的就是這樣嗎?

因為我覺得這對我們消費者很不合理

今天自動續約是方便我們消費者如果對公司提供的服務滿意

但是我們口頭上通知電梯維修公司改善其服務已歷三年

他都給我們皮皮的仗著這紙合約騙我們未到期...bla bla bla

終於到他說的約滿日.....他又說很遺憾....口頭不算....

所以目前的情形是這一年他都不用維修我們卻得付罰款

(每月保養費一次付清且加計利息???....支付命令是這樣寫)

這讓我很挫敗.....法院都保障懂得玩弄法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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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06-11-09
這有法律的疑問 我幫你轉到生活法律板 看有沒高手回答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6-11-10
合約內容要PO出來,不然轉到哪裡都很難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