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說我偷東西 - 消費者保護
By Iris
at 2005-10-26T08:54
at 2005-10-26T08:54
Table of Contents
因為原po沒有很詳細的說明店家的退貨規則,在google裡CATT賣場也沒有網站,
假定他的規則是「完整包裝三日內可退」,而且沒有附加條款。
我只說一句話:店家自己訂的規則自己要遵守。
說說一個例子,大潤發之前曾推過一個案子:「西瓜不甜不用錢!」
就算你吃到剩最後一片,拿去跟大潤發說"不甜退錢"!
大潤發一樣退你整個西瓜的錢。
事實證明這樣退的消費者極少,跑一趟的時間成本都遠大於那顆西瓜的錢。
但假如該店自己訂了規則,事後又跟消費者亂凹不給退,
那就不用客氣,直接投訴下去就對了。
法源依據:
消費者保護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
第 22 條 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
之內容。
-
補充一下我之前推文的內容,某電視購物台提供十日鑑賞期,你想玩的話可以在該台訂
購上百萬的商品,十日一到統統退掉,只要東西都沒壞,也沒有其他衍生的問題,是可
以一毛錢都不付的,但該台要是跟你吵什麼東西壞了…那就有得玩了。
--
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
假定他的規則是「完整包裝三日內可退」,而且沒有附加條款。
我只說一句話:店家自己訂的規則自己要遵守。
說說一個例子,大潤發之前曾推過一個案子:「西瓜不甜不用錢!」
就算你吃到剩最後一片,拿去跟大潤發說"不甜退錢"!
大潤發一樣退你整個西瓜的錢。
事實證明這樣退的消費者極少,跑一趟的時間成本都遠大於那顆西瓜的錢。
但假如該店自己訂了規則,事後又跟消費者亂凹不給退,
那就不用客氣,直接投訴下去就對了。
法源依據:
消費者保護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
第 22 條 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
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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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我之前推文的內容,某電視購物台提供十日鑑賞期,你想玩的話可以在該台訂
購上百萬的商品,十日一到統統退掉,只要東西都沒壞,也沒有其他衍生的問題,是可
以一毛錢都不付的,但該台要是跟你吵什麼東西壞了…那就有得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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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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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Kelly
at 2005-10-28T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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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rianna
at 2005-11-02T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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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5-10-26T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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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拍賣有些商品賣貴了...
By Gilbert
at 2005-10-25T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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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BURBERRY包包的雅虎賣家很黑心恐怖!
By David
at 2005-10-25T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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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員說我偷東西
By Ursula
at 2005-10-25T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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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救....好煩的台灣麥克>___<~
By Suhail Hany
at 2005-10-25T16:41
at 2005-10-25T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