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9號用聯名卡去屈臣氏消費
後來因為有些東西就算打了9折還是買貴,在屈臣氏規定的14天內去退貨
只有退發票內的部份商品
店員居然說那些沒退的因為要重打一張發票,今天日期不是9號
不能給我9折
也就是說,我被迫刷卡用原價買入我其他沒退貨的東西
這樣合理嗎?
因為在刷退前不知道會有這樣的限制,雖然我有抱怨這樣不合理,但當下我也只有接受
之後我打電話問其他家店是不是有這樣的規定
得到的答案,居然未刷退部分是可以原來的九折給我
只是步驟比較麻煩,會建議用換貨代替退貨
天啊,我的心情又更惡劣了,原來我真的被坑了
馬上打電話回那家屈臣氏
我還懷抱著也許店員記錯了會向我道歉之類的
所以請接電話的人幫我轉給那位做刷退的店員想在問他一次
聽到他們對話說那位小姐下班了
後來接電話的是副店長,他在電話裡說因為發票日期的因素,沒辦法給9折
我就告訴他我在其他店家求證的答案
他就有點語塞,說可以但是步驟比較麻煩啊,然後說請我明天去他幫我處理
我當下氣到了,覺得你明明知道事實上可以給我9折還這樣莊孝偉
就說我不想在進入這家店,說新竹很多屈臣氏,我不會再進你們店裡
雖然錢不多,但是不愉快的感覺永遠會留著
鼓起勇氣第一次退錢,就發生這種事情,感覺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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