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版上看到有人連絡小保官
建議以信用卡付費的人也是先寄存證信函
但我有一個問題是
如果我LCD跟筆電都有購買的話
那這樣存證信函是要分兩份寫
還是同一份就可以了呢?
結果剛剛打電話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協會詢問
接電話的阿姨也只是把呆額之前的聲明稿唸了一遍給我聽
EX:LCD賠1000折價券 筆電賠3000
但我說網站都關閉了阿 而且重點是這樣價格還比市面上貴
(小保會的阿姨的資訊好慢 他不知道網站關閉了)
但我跟他提存證信函的事
他說叫不用 說提申訴就可以了
我說我上禮拜已經有線上申訴了
結果她叫我key密碼進去查尋申訴進度這樣.......
這樣....我存證信函到底還要不要寄阿???
我和我妹LCD跟筆電都有買
假如存證信函每個要寄五份的話 那我不就要寄20份了???
還有集體訴訟的事...寄彰化而且又用信用卡的人好像很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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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給我誓言 不如陪我消遣
給我王子倒不如王子麵 http://www.wretch.cc/album/wulala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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