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的相關問題 - 消費者保護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faker (安心地飛吧,小黑)》之銘言:
: 爬文後還有幾處不是很清楚,想尋求板友解答,謝謝!
: 1. 存證信函是否可就下載之格式直接以打字方式打好後再列印出來?
: 2. 我們是電話行銷而刷卡購買餐券,只知業務員姓沒有名字,收件人應該寫
: 該飯店名稱還是飯店負責人呢?(因為飯店網站上沒有寫負責人)
: 3. 電話中刷卡後有得到銀行的確認電話,但還沒有單據,是否要向銀行查詢交易明細呢?
: 還是只須寫出時間金額就好?
本人於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下午接到貴公司業務員O小姐推銷之電話,
而以信用卡購買餐券,今本人欲取消此筆買賣因屬訪問買賣且訂購至今未滿七
日,依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本人聲明解除此次買賣契約,本人已用信用卡支
付之新台幣壹萬捌仟圓整,請貴公司於文到三日內取消此筆交易。對此次取消
交易造成貴公司困擾,本人深感抱歉。如貴公司對此存證信函不予理會,本人
將採取法律途徑解決,敬請貴公司配合,以免訟累。

大致上寫這樣子,應該是可以吧?因為我爸爸刷的卡,我以他的名字寄,明天寄
出時是否可以代他寄出呢?我會準備他的印章、身分證。

--

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07-10-07
說真的.囧.9月26號到今天過7天了.囧.你沒算出來嗎?
Emma avatarEmma2007-10-09
首日不計算的話還沒過七天吧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7-10-12
計算方式應已"收到貨品"當日才開始計算,不應用"交易成功"
Kelly avatarKelly2007-10-14
計算,請原PO說明一下,何時收到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