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會員請注意自己的續約時間 - 消費者保護
By Dora
at 2009-03-15T00:03
at 2009-03-15T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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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ITNESS 看板]
作者: bcrab (什麼時候可以唱歌) 看板: FITNESS
標題: 加州會員請注意自己的續約時間
時間: Sat Mar 14 14:06:40 2009
以下是我受委曲的故事,怕過於冗長大家沒啥興趣,所先把po文重點告訴大家:
加州並不會"主動"通知"年費"應何時繳交,他們的寬限期是三個月,若您是終身會員
或是銀卡會員,最近已很久沒去健身,趕快注意自己是否已繳清今年年費,免得會籍
被取消(加州仍舊不會主動通知),在答應恢復會籍的割地條款前(使用年限為:
無限卡:從簽約那年起算五年,銀卡:從簽約那年起算兩年),不管你之前已花了多少
錢買會籍,都再也不能使用健身房,而且沒有業務能救你,你的案件會直接轉到客服。
故事開始:
我在2002年中成為加州會員,當初談的價碼是三萬五左右,可使用三年半,在這期間無
須再交錢。老實說在這段時間內,使用起來還蠻愉快的,裡面的課程、師資都很不錯,
此時加州也正蓬勃發展,從原本的三間店(統領、站前、西門),增加了天母、台中、
以及大安,也就因為如此我對加州充滿信心,在2006年11月中,買了"終身"會籍,費用
六萬元左右,每年只需再意思意思繳個"年費"88元當作"清潔費"即可,業務也說只要我
"常來"運動,快繳費用時櫃台人員會提醒你繳納,完全不用擔心會忘記。當時不疑有他,
加上被"終身"會籍和88元沖昏頭,完全沒注意到(當然啦,業務更不會說)會員協議書上
會籍的欄位寫的是"無限卡",完全沒有出現"終身"兩個字,也沒注意到方案的欄位寫的是
"續約"方案:年繳88元。我就此簽下合約書。
2007年11月整個月我在學開車,整月都沒去加州,12月初的時候才去,櫃台說我已
超過續約期,但還是可以繳費,當時我聽著理所當然,因為我是終身會員阿,繳了88元後
便開心地繼續使用。但到了2008年(也就是去年)11月初我發生車禍(警局有備案)腳受傷,
因此暫停運動,一直到2009年3月9號(即禮拜一)才又去加州,結果櫃台人員說我已過了繳
費期限,會籍已被取消,客服人員會在隔天跟我連絡。當下我真是晴天霹靂,因為終身會
籍才用兩年就被取消,快到期時沒有人通知(最後一次使用是在十月底),過期了也沒有人
通知,被取消會籍了更是沒有人通知! 我忍住怒火想要找我的業務,結果他已經離職了!
我一邊環視四周忙進忙出帶人參關的業務們,一邊再問:現場沒有人可以處理這件事嗎?
得到的回答更令人生氣:請妳等客服人員跟你連絡! 我大怒地問為什麼沒有人通知我要
繳費,而且我拿的是終身會籍,不是應該隨時繳都可以嗎? 櫃台人員擺出一張沒有表情不
置可否的臉說,公司規定寬限期是三個月,而且你也太久沒來了!(我是不能來,而且我常
來你也不見得會跟我說)
我再問:為什麼沒有人跟我說什麼三個月的寬限期 ? 櫃台還是說:公司規定的!
妳只能等客服跟你聯絡!
因為我也不能進去,對櫃台發火也沒用,我就只好摸著鼻子走人了。
回家後我上了一下網,原來和我有相同遭遇的人還不少,消基會那邊已有累積一些案底,
消保官和議員也在2008年底和加州談出了一個五年割地條款。這條款真是超爛的,會員繳
了那麼多錢最後只能使用五年,跟當初業務講的終身啦、十年、二十年差了十萬八千里,
根本不如那些花個三萬多就買斷玩四年的人,而且五年是從第一次簽約時開始算,很多早
期簽員的會員早就都到期了,勢必得再重花一筆錢買會籍。目前不服氣的人已組成一個自
救會正打算對加州提出訴訟(需要自救會聯絡方式可寄我信箱,或上網尋找)。
隔天我接到客服電話,客服果真以施捨口氣搬出五年割地條款,即使我搬出受傷醫院證明也
沒用,她的回應是"妳應該提前請假的"。我心想"有誰會提前知道自己受傷嗎?都已經受傷
了,我怎麼走去請假?" 客服說:你可以考慮之後再給我們回復。我說:那這段有爭議的期
間,可以給我臨時會員證(七天什麼的)讓我使用健身中心嗎? 客服回:不行,那種東西是給沒去過
加州的人用的。(意思是不接受就拉倒,考慮越久損失的是你,我們也不會考量到你的
思考時間就延長你的使用年限,反正六萬塊我們也拿了。) 我咬著牙再問,那我需要簽新
的合約嗎? 客服:不用阿,你同意恢復會籍的話我現在就可以幫你用,你什麼都不用做,
只要再繳兩百多塊錢就可以繼續拿"無限卡"來健身。我心想:好阿~你現在就可以這麼隨便,連新的
合約書都可以不用,是不是到時政策有變,你們再來個"公司規定"就好了,公司有什麼規
定都沒有"義務"通知會員。我只好來個最後掙扎: 可以請你們調合約書嗎? 客服:可以阿
,但是通常要三個禮拜的工作天。我回說:好~我等,合約書調到後,記得通知我。就結束
我和客服的電話。
我翻出手邊的合約副本,2006年底第一次簽的合約上面並沒有什麼三個月寬限期,也沒
有規定何時該繳88元,目前我找不到2007年簽的那份,但據網友說2007年後的文件裡偷渡
進了這份條款。這種合約上的改變,加州也沒有主動提醒會員! 我承認自己有錯,沒有仔
細看合約,沒有按時去繳費,因此給了加州這個大奸商騙我錢的機會! 希望大家今後一定
要小心,不要再重蹈我的覆轍了! 還有,最近加州的一些表現,不禁令人擔憂它的營運
狀況。一是在過年期間台北除了統領店外,其他會所皆沒預警地休假七天(蘋果日報),而
三月份以後一些有氧課程也停開了。總之,在不景氣的時候,大家要看好自己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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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crab (什麼時候可以唱歌) 看板: FITNESS
標題: 加州會員請注意自己的續約時間
時間: Sat Mar 14 14:06:40 2009
以下是我受委曲的故事,怕過於冗長大家沒啥興趣,所先把po文重點告訴大家:
加州並不會"主動"通知"年費"應何時繳交,他們的寬限期是三個月,若您是終身會員
或是銀卡會員,最近已很久沒去健身,趕快注意自己是否已繳清今年年費,免得會籍
被取消(加州仍舊不會主動通知),在答應恢復會籍的割地條款前(使用年限為:
無限卡:從簽約那年起算五年,銀卡:從簽約那年起算兩年),不管你之前已花了多少
錢買會籍,都再也不能使用健身房,而且沒有業務能救你,你的案件會直接轉到客服。
故事開始:
我在2002年中成為加州會員,當初談的價碼是三萬五左右,可使用三年半,在這期間無
須再交錢。老實說在這段時間內,使用起來還蠻愉快的,裡面的課程、師資都很不錯,
此時加州也正蓬勃發展,從原本的三間店(統領、站前、西門),增加了天母、台中、
以及大安,也就因為如此我對加州充滿信心,在2006年11月中,買了"終身"會籍,費用
六萬元左右,每年只需再意思意思繳個"年費"88元當作"清潔費"即可,業務也說只要我
"常來"運動,快繳費用時櫃台人員會提醒你繳納,完全不用擔心會忘記。當時不疑有他,
加上被"終身"會籍和88元沖昏頭,完全沒注意到(當然啦,業務更不會說)會員協議書上
會籍的欄位寫的是"無限卡",完全沒有出現"終身"兩個字,也沒注意到方案的欄位寫的是
"續約"方案:年繳88元。我就此簽下合約書。
2007年11月整個月我在學開車,整月都沒去加州,12月初的時候才去,櫃台說我已
超過續約期,但還是可以繳費,當時我聽著理所當然,因為我是終身會員阿,繳了88元後
便開心地繼續使用。但到了2008年(也就是去年)11月初我發生車禍(警局有備案)腳受傷,
因此暫停運動,一直到2009年3月9號(即禮拜一)才又去加州,結果櫃台人員說我已過了繳
費期限,會籍已被取消,客服人員會在隔天跟我連絡。當下我真是晴天霹靂,因為終身會
籍才用兩年就被取消,快到期時沒有人通知(最後一次使用是在十月底),過期了也沒有人
通知,被取消會籍了更是沒有人通知! 我忍住怒火想要找我的業務,結果他已經離職了!
我一邊環視四周忙進忙出帶人參關的業務們,一邊再問:現場沒有人可以處理這件事嗎?
得到的回答更令人生氣:請妳等客服人員跟你連絡! 我大怒地問為什麼沒有人通知我要
繳費,而且我拿的是終身會籍,不是應該隨時繳都可以嗎? 櫃台人員擺出一張沒有表情不
置可否的臉說,公司規定寬限期是三個月,而且你也太久沒來了!(我是不能來,而且我常
來你也不見得會跟我說)
我再問:為什麼沒有人跟我說什麼三個月的寬限期 ? 櫃台還是說:公司規定的!
妳只能等客服跟你聯絡!
因為我也不能進去,對櫃台發火也沒用,我就只好摸著鼻子走人了。
回家後我上了一下網,原來和我有相同遭遇的人還不少,消基會那邊已有累積一些案底,
消保官和議員也在2008年底和加州談出了一個五年割地條款。這條款真是超爛的,會員繳
了那麼多錢最後只能使用五年,跟當初業務講的終身啦、十年、二十年差了十萬八千里,
根本不如那些花個三萬多就買斷玩四年的人,而且五年是從第一次簽約時開始算,很多早
期簽員的會員早就都到期了,勢必得再重花一筆錢買會籍。目前不服氣的人已組成一個自
救會正打算對加州提出訴訟(需要自救會聯絡方式可寄我信箱,或上網尋找)。
隔天我接到客服電話,客服果真以施捨口氣搬出五年割地條款,即使我搬出受傷醫院證明也
沒用,她的回應是"妳應該提前請假的"。我心想"有誰會提前知道自己受傷嗎?都已經受傷
了,我怎麼走去請假?" 客服說:你可以考慮之後再給我們回復。我說:那這段有爭議的期
間,可以給我臨時會員證(七天什麼的)讓我使用健身中心嗎? 客服回:不行,那種東西是給沒去過
加州的人用的。(意思是不接受就拉倒,考慮越久損失的是你,我們也不會考量到你的
思考時間就延長你的使用年限,反正六萬塊我們也拿了。) 我咬著牙再問,那我需要簽新
的合約嗎? 客服:不用阿,你同意恢復會籍的話我現在就可以幫你用,你什麼都不用做,
只要再繳兩百多塊錢就可以繼續拿"無限卡"來健身。我心想:好阿~你現在就可以這麼隨便,連新的
合約書都可以不用,是不是到時政策有變,你們再來個"公司規定"就好了,公司有什麼規
定都沒有"義務"通知會員。我只好來個最後掙扎: 可以請你們調合約書嗎? 客服:可以阿
,但是通常要三個禮拜的工作天。我回說:好~我等,合約書調到後,記得通知我。就結束
我和客服的電話。
我翻出手邊的合約副本,2006年底第一次簽的合約上面並沒有什麼三個月寬限期,也沒
有規定何時該繳88元,目前我找不到2007年簽的那份,但據網友說2007年後的文件裡偷渡
進了這份條款。這種合約上的改變,加州也沒有主動提醒會員! 我承認自己有錯,沒有仔
細看合約,沒有按時去繳費,因此給了加州這個大奸商騙我錢的機會! 希望大家今後一定
要小心,不要再重蹈我的覆轍了! 還有,最近加州的一些表現,不禁令人擔憂它的營運
狀況。一是在過年期間台北除了統領店外,其他會所皆沒預警地休假七天(蘋果日報),而
三月份以後一些有氧課程也停開了。總之,在不景氣的時候,大家要看好自己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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