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昨天晚上莫名其妙加入了健身房(台中),當場簽了約
也付了兩千元的訂金
但等他回家後,被我逼退,也在今天中午打給接觸的那位業務。
業務告訴他,由於週一客服晚上固定開會,可能會遇不到
所以請他明天晚上十點過去解約。
我不大清楚業務是怎麼跟他說的:似乎是說合約上簽了已給三千多元
但實際上他只有先付兩千元,所以業務請他明天補完剩下的一千多元後
再直接辦退會,然後兩三個星期後會拿到全數退款。
我想問的是,都要解約了,為什麼還要補繳錢,然後再全數退回?
實在很怕其中有詐。
我翻了前面的例子,只有說到他繳了兩千訂金,也順利拿到退款
但那位朋友似乎沒有再多給一筆錢(雖然不是很多啦)
我那男友連為什麼人家要他拿存簿影本、印章去都不知道
我實在很怕他被騙。
在此先謝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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