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退貨條款 之 起算日問題 - 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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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買賣)

發票打 3/26; 星期五寄出

跟宅急便約 3/27 (睡過頭)

所以變成3/28收到貨, 但有瑕疵想要用"七日無條件"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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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從3/28開始算嗎?

(從法律條文是從3/28開始 但是我怎麼舉證?

宅急便沒給我收據QQ)


七日是工作天 還是日曆天?

這個也沒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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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10-04-02
建議你明天就通知解約,避開舉證的問題。
Robert avatarRobert2010-04-02
七天是指日曆天,如果是工作天會特別註明為"營業日"。
Damian avatarDamian2010-04-05
3/29零時起開始起算七日猶豫期 民法120條 始日不算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04-06
七天是法定不變期日 以日曆天計算
無條件解約只有二種方式 書面解約或退回商品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0-04-07
感謝 請問書面解約是只要存證信函到就可以了,對吧?
然後請他們來取件?
Callum avatarCallum2010-04-07
了解 運費是屬於買方需要支付...感謝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04-10
存證信函就好 七日內解約無庸負擔費用及附理由
Thomas avatarThomas2010-04-13
#10JZW7OU (consumer) 說明的不一樣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