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一次在y拍賣餐券,今天成交了一筆訂單才發現當初在設定運費時未設定
到合併運費,結果買家同時下標了2張,選擇7-11貨到付款,成交金額運費*2
變成要120元,我現在才發現,但實際上賣家要付的運費應該還是60元吧?
現在商品已成交,好像也沒辦法再去更改買家的成交金額?
現在有點猶豫不曉得應該就照賣出的價格寄出商品,還是先取消訂單再請客人重
新下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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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合併運費,結果買家同時下標了2張,選擇7-11貨到付款,成交金額運費*2
變成要120元,我現在才發現,但實際上賣家要付的運費應該還是60元吧?
現在商品已成交,好像也沒辦法再去更改買家的成交金額?
現在有點猶豫不曉得應該就照賣出的價格寄出商品,還是先取消訂單再請客人重
新下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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