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準備將我的原文再post一次 - 消費者保護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06-07-09T03:07

Table of Contents


版主的裁量權我尊重
所以現在就是本版不可出現任何員工的真實姓名

※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前言:
: 原作B板友對消費者權益的維護之熱忱,個人由衷感佩;
: 並肯定其論述能力,能為消費者喉舌,自是大眾之福.
: 但本人對其文中指出員工姓名,感到不妥適,
: 因此要求其修文隱去部分姓名.
: 刪文解釋:
: 該文刪文主因在於個人認為公佈公佈員工的作法不妥,
: 是以基於板主裁量權衡,期其能修改內文,隱去該名員工部分姓名,
: 經本人推文與水球示溝通後,
: 原作回應~雖明白板主考量,但不意修改內文有關姓名的部分.
: 適有板友引述站規,因個人誤解站規並引以做為刪文理由,此為個人失誤,實屬不當,
: 但仍基於原考量,將該文移往精華區之板主工作區內,本區非板主無法進入閱讀,

我好奇的是,隨著刪文而來的劣文是怎麼回事?
雖然劣文對我沒有什麼影響,
但你做的事和你說的話似乎不太一致。
我一開始就回應你,如果你刪文可以更保護消費者,你可以刪文。
但我不願修改我的文章。
你為什麼那時不刪等到站規出現了才刪?
因此如果你要說,刪我文是因為一開始我們的對話,似乎有些牽強。

現在我沒有違反站規,設我劣文,
是因為你理解站規錯誤呢? 還是我挑戰你的權威?
如果是前者,我也不用你取消劣文,只是需要你明白
對於法律和站規的解釋,你很有心,但要更謹慎。

如果是後者,也很正常。沒有人會喜歡被挑戰。
你還是個很好的版主。


: 茲未依板規將該文移往灰名單觀察區,仍因考量其內文有姓名.
: 並依板規5.2 未個別通知刪文.
: 此致使原作未能理解其被刪文之因,針對此部分,個人在此致歉.
: 依板規5.4 對板主對文章內容之判定或裁決不服,原作可mail給板主.

還有一點很抱歉的是,
我找不到版規。
因為一般的版規會置底或被m,但我搜尋不到,
是我的疏失,向此版致歉。

: 原作亦可向站方對本人之處置,提出申訴(若需原文,也可向本人或其他板主申請).
: 本人願依板規,群組及站方規定,遵照裁決申訴之結果,修正不當處置.
: 原作或有其考量,未mail板主,逕於討論板要求本人提出解釋,而此已引起板眾關注,
: 是以應原作所求,於板上回覆所問及解釋前因,並接受板眾公評.
: (原文旨在爭取消費者與對身障者權益之關注的焦點卻反而被模糊了,此,本人並不樂見)
: 回覆提問:
: 1.消費者保護板未禁止出現任何員工的真實姓名.
: 但仍考量此手段不妥,原板規未雖明定,未來亦不排除增加此一規定,
: 此待板主群討論後,將以公告說明.新增板規未定前,個人仍保持原有觀點.
: 並建議消費權益受損時,先向企業反應及求償,不宜直接公佈員工姓名.
^^^^^^^^^^^^^^^^^^
版主你應該是少了一句話吧?
「先向企業反應及求償,若有改善,不宜直接公佈員工姓名」

那以我的例子,如果我去追蹤客服
相信得到的反應一定是「你的意見我很重視,已經反應在內部訓練...」
所以呢? 我就應該要相信他的話嗎?
我沒有辦法證實,京華城到底有沒有改。
我並不是要說,版主你的決定是錯的。
而是,你的但書可行性有問題。

或許你是覺得,某些case可以公佈姓名,某些case不行,
所以不想把話說死。
而目前為止你又沒有辦法說清楚,那些可以那些不行
這很正常,法條有限而行為無窮,法律要訂的明確本就不容易。


: 2.消費者保護板未曾排除身障者是消費者.過去不曾,未來應也不會如此.
: 個人觀點亦如是;且不曾對身障者是消費者有過任何質疑.
: 個人聲明:
: 本人針對不當引述站規為刪文理由,在此向站方致歉;若有懲處,本人也會虛心接受.
: 並感謝站務及板友指正.
: 另,foone板友之回應,屬依法論法的部分並無不當,請板友們尊重其發言.
: 但若討論焦點集中於姓名權之論法或站規疑問,則請移往相關板討論之,謝謝配合.
: 個人法學能力淺微,勉力學習及協助消費者權益之爭取,
: 於本板板務管理上雖無建樹,但求盡力而為.
: 自知本人僅有熱血,但能力不足,倘若有能力且熱心服務者,
: 願取而代之,為大家服務,此亦是美事.
: 消費者保護板板主之一 ivy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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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06-07-10T20:34
意思是說:A有改,就不公布B的名字;A未改善,則公布B之名?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06-07-15T06:01
這是我猜測版主的想法而已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06-07-16T18:29
嗯...公佈姓名又如何??你要的是企業還是個人改善?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06-07-18T04:02
建議針對公司 請他們協助加強對身障者之權益加強才是重點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06-07-20T20:48
s你還沒去追蹤就下定論了,然後在這邊一直要說服其他人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06-07-22T03:08
你是可以PO出姓名的,這似乎跟你要警惕服務業的本意有所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06-07-27T01:14
違誤,一直花力氣在這邊說服別人,對於你一開始的訴求有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06-07-31T10:44
幫助嗎?我只覺得是反效果而已。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06-08-04T18:13
偽正義魔人、為了掰而掰(你不適合辯論一詞)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06-08-07T17:48
照你的邏輯思考,凡社會上有過錯的人都要公佈姓名在網上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06-08-09T23:24
這跟死亡筆記上的八神月有什麼樣的差別
八神月是殺人,你則是在誹謗人。就是如此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06-08-12T01:19
你如果一直想要堅持自己的理想、行為的話
Joe avatar
By Joe
at 2006-08-14T09:53
請再po一次文,並且公佈的你姓名聯絡電話,以示負責
不然,你說的一切都是shit。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06-08-15T00:32
只敢躲在螢幕後面伸展你的假道行,自我安慰(我是正義超人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06-08-18T01:48
這件事最大的過錯就是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06-08-21T03:33
公佈姓名已反錯,卻抵死不認錯,然後再到處掰掰掰掰掰掰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06-08-21T12:27
然後又到處轉po文章,再到處掰掰掰掰掰掰掰掰掰掰掰掰掰
網路使用者看到的都是你言之無味的文章且浪費網路的資源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06-08-25T23:43
你也不用強掰你的行為對不對。單看看各版的人對你的反駁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06-08-26T09:29
你還有這個臉再說「我要再po一次」。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06-08-26T15:25
呀,忘了,反正你只是一位躲在螢幕的偽正義之士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06-08-29T05:47
說了這麼多話,你也只會再一次的掰掰掰掰掰掰掰掰掰掰掰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06-08-31T00:08
不用再掰這種沒啥內涵的文章。因為看了就是浪費時間
一句話,敢留下姓名及電話,然後再po一次文以示負責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06-09-01T17:03
不然 一切都是廢話。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06-09-04T21:27
還是只會威脅別人而已咩....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06-09-08T16:33
你做的事或許在法律上面站的住腳 可是道德上呢

租書店預放現金不能退款?

Rae avatar
By Rae
at 2006-07-08T19:35
※ 引述《lydia411 (物理館好冷~)》之銘言: : 在五月底時 : 於一家連鎖租書店 : 他們有優惠預放1000元可以有1300元的使用額 ^^^^ 只要知道「預放�� ...

Re: 我準備將我的原文再post一次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06-07-08T17:42
板主的公告說 刪文放入精華區的原因之一是: 「經板主判定本系列文章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板走向」 哪個字有解釋到站規? 沒有對站規作解釋,何來誤 ...

我準備將我的原文再post一次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06-07-08T15:48
由於站方法務已經說了,公佈姓名並不違反站規 並且也不違背任何法律 我在本版的版規中也看不到任何限制 所以昨天的刪文加劣文,就當作版主誤�� ...

關於健身房七天鑑賞期的問題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06-07-07T23:55
※ 引述《runawayfrom (小惡魔)》之銘言: : ※ 引述《foone (請問甚麼)》之銘言: : 我原本所購買的是三年半的合約,已使用兩個月。 : 業務告知 ...

買筆電發現規格和官網不符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06-07-06T22:19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今年四月底小狗機要停產時.. 我到八德路上的and#34;龍成電腦and#34;買了一台3002wtmi..1G賣35900.. 當時一直認為這個型號就是有藍芽.. 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