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被承認為會員…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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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ulip0522 (馬德里不思議)》之銘言:
: 去年年去sisley店買衣服
: 當時的小姐只說需要滿八千元就可以加入會員
: 那會員不就可以享受很多折扣嗎
: 本人這個月生日!想說怎沒有生日禮卷可以拿
: 結果…跑到原本買的那間店去問的時候!
: 那小姐居然說…當初幫我辦的那位小姐有疏忽
: 所以公司要拿回我的卡…而且不誠認有我這個會員
: 想問…我該怎麼做!因為覺得自已有被坑錢的感覺
: 當初是因為小姐說滿八千就有會員才考慮辦的
: 現在居然跟我說是那小姐的錯!而那小姐也離職了
: 所以要我自已承擔這個錯…還說如果我想要加入會員的話
: 要重新消費滿一萬在說(因為他們改成消費一萬加入會員)

可是…卡已經被那店員拿走了!
更慘的是…我查不到他們的總公司電話
只知道他們是經果代言而在台灣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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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seph avatarJoseph2006-05-29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Ethan avatarEthan2006-05-30
已經無法舉證了 因為證據已經被回收了...
Megan avatarMegan2006-06-01
請問如果是錄音可以嗎? 套出店員的話 證明她們的確有發過
Edwina avatarEdwina2006-06-05
可以試試看,不過要注意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