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讓人氣炸到失去理智的馥敦飯店復南館(轉貼) - 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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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otel 看板 #1KYJIv_O ]

作者: Olding (Q_Q) 看板: Hotel
標題: Re: [抱怨] 讓人氣炸到失去理智的馥敦飯店復南館(轉貼)
時間: Thu Dec 11 14:07:43 2014

各位版友大家好,我是苦主,之前是透過我好友轉貼,
但後續處理繁瑣,所以我現在藉另一位好友的帳號,來跟大家報告一下狀況。

首先謝謝大家的支持,讓我覺得關於這件消費爭議具有極大公益性,必須堅持下去。

本周一(12/8)消保官開了消費爭議協商會議,
馥敦飯店復南館來了兩個人,一位是之前跟我email往返的協理,
另一位自稱是董事長特助。
他們解釋當天的情況,除了原先說的漏水、訂位系統出狀況外,
又跑出了第三個原因:本該當天退房的住客臨時身體不適,必須多住一天;
才造成了臨時房間不足。

消保官先是質疑他們說詞反覆,並說在消費者已預先付清全額房費的狀況下,
由於飯店超賣所造成的不利益不該由消費者來負擔。

他們回應說:
一、他們已經全額退費給我,外送的王朝房間也是他們全額負擔,
  這已是他們所能做到最好的處理,同業關於相關爭議也都是這樣處理的。
二、他們跟消保官「保證」:
  從復南館開業以來到現在,這是他們第一次外送客人,以前從來沒有過。


關於第一點,這並不符合我的要求,
如我之前的po文中所說,我要求的是全額退費加合理補償,
退費,是因為他們無法提供原本承諾的服務,給付發生重大瑕疵。
補償,是針對我們當晚所損失的精神、心力、時間、金錢。

至於第二點,我只能說,有人會信嗎?(消保官在一旁邊聽邊笑。)
我只能說,我真是不敢置信怎有人能說出這麼無恥的謊話。
他們居然能信誓旦旦地誇口保證,這是他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超賣外送,
那個嘴臉我現在回想起來都想吐。

此外,我質疑他們外送的房間等級不如我原先預訂的房間($4230)
因為網路上王朝的訂價是2600,我相信他們可以拿到的價格更低。
所以我合理懷疑他們中間又賺了一手。

此時,神奇(/無恥)的事又發生了。

他們拿出了一張王朝飯店開出的發票(金額4700左右),
表示他們外送的房間是高於4230的。

但首先消保官問他:為什麼發票日期是11/18?我的入住日明明是15-16日。
我緊接著強調,事後才拿出這張發票,
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拿其他案的發票來搪塞本案?
此外,「就算」這張發票為真,但王朝在星期六賣四千七的房間,
平日賣的價格是多少?
而我事先訂的四千多元房間,當日入住價又是多少?
我們都知道飯店的房價,隨著訂房日期的不同,價格是浮動的。
你事後拿出的一張發票,到底要如何確保消費者的權益沒有被你轉手剥削?

也就是因為他們這些令人作嘔的動作,
我已經跟蘋果和TVBS投訴,TVBS已在午間播出,以下為連結:
http://news.tvbs.com.tw/entry/558012



新聞比較簡短,
我完整的主張其實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我預先全額繳清房費,還再三確認,飯店也知道我姨丈是來參加喪事法會的,
  居然在半夜11點多擅自外送其他飯店,根本罔顧消費者權益。

二、馥敦現在強調已全額退費並已付清王朝飯店的費用,
  如果在第一時間他們能誠心道歉並提出以上條件,那我會願意接受。
  可是,讓人生氣的是過程中他們不斷說謊推諉,態度傲慢,
  而且事發當晚,他們只願意負擔從馥敦到王朝的計程車費。
  如今他們提供的條件,講難聽一點,是我一路「吵」來的。
  如果我不「吵」,他們提供消費者的就是一個更爛的房間+計程車錢。
  所以他們現在一副「我們都可以退讓這麼多了,你還要怎樣」的口吻,
  好像是我做出太過無理的要求,我無法接受。

三、今天是因為我幫親戚訂房,我本身住台北,
  所以我可以有多餘的時間心力來幫他們處理此爭議。
  但一般住客(多是外地人)如果遇到我親戚的狀況能怎麼辦?
  晚上11點多,你不接受飯店安排能去哪裡?
  隔天你就要回家了,你要為了這件事留下來跟飯店爭吵嗎?
  事後你能有多少時間和力氣來跟飯店僵持、申訴、來回討論攻防?
  我覺得飯店業就是抓準了大部分消費者都會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或許50件甚至100件中只會有一件像我這樣的客人,
  賺99件賠一件,怎麼算都划得來,
  所以他們就繼續這樣「吃定」消費者!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

四、外送飯店的地點、品質,應容有消費者接受與否的討論空間。
  並應有最基本的保障(例:如何證明金額等級優於原訂房),以維消費者尊嚴。
  我今天不是只付了三成訂金,我是全額繳清,我的住房權益應該受保障。
  我原本要求下一次入住招待,但現在我的親戚怎麼可能會願意再去入住?
  所以我會要求折現,並請他們直接把金額捐到消基會,
  以便有團體可以繼續為消費者喉舌。

  經歷這次事件,我真心覺得,小老百姓面對大企業是多麼無力。
  還好有網路和媒體,讓正義可以某程度地獲得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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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4-12-16
推 原po辛苦,處理這種事真的很費心力,也感謝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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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e avatarKyle2014-12-21
辛苦了!!!!有條有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4-12-23
推...你的爭取 權益正義才會被重視
就像你說的 我是外地來的 也就只能接受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12-26
還有其他事情或是行程要繼續 也就只能接受飯店安排
Andrew avatarAndrew2014-12-27
飯店就是想要便宜行事 就想你說的 反正100個客人
大概99個會接受 他們就安撫過去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4-12-30
不過這不代表他們的程序是正當或合理的
Thomas avatarThomas2015-01-04
如果誠心誠實應對 換來的不就是更好的名聲嗎
Andrew avatarAndrew2015-01-05
辛苦了 小蝦米戰大鯨魚 加油!!!!!
Doris avatarDoris2015-01-09
辛苦了!!加油
Jacob avatarJacob2015-01-11
辛苦了,加油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5-01-13
辛苦了!加油!!
Callum avatarCallum2015-01-18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1-21
推,謝謝你的努力爭取,加油!!
Dora avatarDora2015-01-25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5-01-26
推 要讓他們得到教訓
Isla avatarIsla2015-01-28
加油,辛苦吶
Mary avatarMary2015-01-31
辛苦了!
Andrew avatarAndrew2015-02-03
感謝你的堅持!
Bennie avatarBennie2015-02-08
推,辛苦了
Olive avatarOlive2015-02-09
推!!!加油!!!
Rachel avatarRachel2015-02-13
加油,你做的事很有意義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2-14
推!!辛苦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15-02-17
推原PO 噓不肖業者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02-21
從友人的臉書偶然看見苦主在fb上的po文,特來推文。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02-23
這間飯店去年就上過新聞,雖然非消費爭議
http://goo.gl/cR1yDa
Dora avatarDora2015-02-27
剛查一下,今年有後續 http://goo.gl/4pSRQA
Belly avatarBelly2015-03-01
賠償的依據在消保法51條你能證明損害可賠1~3倍損害金額
Tracy avatarTracy2015-03-05
重點在你能證明嗎 不然你就只能接受這樣然後弄臭她名聲
因為依法就是這樣 = =
Tom avatarTom2015-03-08
懇請原PO至Anti-ramp發文XD 這文根本已達非好店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5-03-11
對了Anti-ramp有相關格式,也懇請原PO辛苦點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