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10%外加服務費用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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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occuu (喬治)》之銘言:
: 每次去餐廳看到餐廳
: 要額外加收10%的服務費
: 但是服務很差
: 在國外我曾經給果25%的小費
: 但是在台灣...我連5%都不想給
: 這種可已經由公平交易法去規範嗎???
昨天剛跟ivysky討論過這個問題(至於為什麼會討論到這個問題,又是另一段故事
了XD)。

10%的服務費用,如果經過公告(不論是寫在menu上、貼在店門口或是由待應生口頭
告知)後,收取這1成的費用並不會不合理,原因是如果您知道需要這10%的費用,
而又願意在這裡用餐的話,原則上就同意了店東設下的規定,在民法上認定雙方契
約已經成立。但如果店家在用餐前未做任何說明,一直等待到結帳時才收取時,此
時就有爭取權益的必要了。

但若店家有做說明,而您仍不願意在這裡用餐,也可以立刻起身走人(我就有幾次這
種經驗,店員說明需要低消或是服務費,我立刻表示我不願意支付這些額外支出,
接著起身走人)。

目前在法規上來看,似乎沒有規定不得收取10%的辦法,唯一的問題是在通常這類費
用是使用定型化契約的方式來表現,而定型化契約是否合理是爭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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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06-10-02
我在黑店版好像看過台灣沒給小費的習慣所以就+上去@@?
Ethan avatarEthan2006-10-03
但小費是給服務生而不是給店家,台灣店家不過藉收服務費的
Jacky avatarJacky2006-10-05
的名義來做額外收費
Caitlin avatarCaitlin2006-10-08
但是服務不好 可以收嗎???
Puput avatarPuput2006-10-09
也許...他的服務是指幫你送茶水什麼的.. 就算他臉很臭、動作
Brianna avatarBrianna2006-10-11
很粗魯... 不過都是在幫你服務... (另類的想法 @@|||)
Iris avatarIris2006-10-12
我也是默認型的,但是若服務態度不好我會當場給經理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