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pravity (喵)》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請問sggs板主大人
: 時間: Sun Dec 28 08:50:42 2008
:
: ※ 引述《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之銘言:
: : 標題: Re: [問題] 請問sggs板主大人
: : 時間: Sun Dec 28 00:26:20 2008
: :
: : 那篇公告文發了之後沒反應,正覺得奇怪呢...
:
: :
: : ※ 引述《depravity (喵)》之銘言:
: : : : 推 legist:來這個板卻是站在店家那邊 那就別來了 因為與板旨未符嘛... 12/27 13:41
: : : 請問板主 為何叫別人別來 不算引戰 ??
: :
: : 本板是站在消費者立場,customers板是站在店家立場,
: : 建議你找尋適合自己的板面閱讀。
: :
: : 我給你的警告文如下
: :
: : 推 depravity:這板可是有機會變成沒言論自由且有文字獄的地方咧 12/27 23:27
: : 推 sggs:樓上警告一次。對板主管板風格有意見請另外發文,不要在別的 12/27 23:38
: : → sggs:文章底下引戰 12/27 23:38
: 我對被警告這點沒意見 因為你是對的 我是違規
: : 不過我沒有改變我說法的打算理由如下
: : 你說本板有機會變成文字獄,請舉證?
: : 全PTT一萬多個板,哪個板的板規/公告沒有條列可能被水桶的行為?
: : 那你怎麼不去每個板都發:"本板有機會變成文字獄" 發一萬篇?
:
: 就妳前一篇說h引戰那篇就是了
: ho所教之方法一無請求權基礎二非該管人員
: 且要人提出完稅證明和要人把成本攤在陽光下
: 乃為不可行亦不可能之事妳卻無法容忍反對之聲
^^^^^^^^^^^^^^^^^^^^
: 請你記住一個人在身為消費者的同時她也是一個人
: 就算要使用游走法律邊緣的方式亦該建議可能有效的方式
: 如果她教去門口舉布條都還好不少
: 來此發問者是想要尋求解決之道而非成為妳和l為消費者權益戰鬥的士兵
: 妳妳不顧法律與現實意圖阻止對發問者不利之答案出現
^^^^^^^^^^^^^^^^^^^^^^^^^^^^^^^^^^^^^^^^^^^^^^^^
: 請問不是文字獄是啥
: h只不過擇善固執試圖拯救當事人的時間罷了 她那都沒我那句嚴重咧
: 所以我該有事她不該
#19GWfmvI
→ sggs:因為你有下品名名稱,對方照做並沒有錯 124.9.134.214 12/13 09:17
→ sggs:所以建議你接受對方的條件,換一些耗材回來 124.9.134.214 12/13 09:18
我說過,板上不是不能討論,本板也不是只准有消費者聲音,
從以前開始就是有消費者、也有店家聲音。
: :
: : 我再說一次:
: : 1個人和你吵架也許是他的問題,10個人和你吵架絕對是你的問題。
: :
: : 以下這段話對所有板友聲明,不針對特定人,請勿自己拉椅子。
: :
: : 本板的存在是為了服務多數板友,自當以多數人利益考量,
: : 若是有少數人經常與多數人起爭執,請你自己開blog自己去玩,不要在這裡和大家攪和。
: :
: : --
: :
: : 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 : 請再稍微等一等
: : 我想要成長為
: :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 :
: : --
: 標題: Re: [問題] 請問sggs板主大人
: 時間: Sun Dec 28 08:50:4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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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之銘言:
: : 標題: Re: [問題] 請問sggs板主大人
: : 時間: Sun Dec 28 00:26:2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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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篇公告文發了之後沒反應,正覺得奇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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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引述《depravity (喵)》之銘言:
: : : : 推 legist:來這個板卻是站在店家那邊 那就別來了 因為與板旨未符嘛... 12/27 13:41
: : : 請問板主 為何叫別人別來 不算引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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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板是站在消費者立場,customers板是站在店家立場,
: : 建議你找尋適合自己的板面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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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給你的警告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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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 depravity:這板可是有機會變成沒言論自由且有文字獄的地方咧 12/27 23:27
: : 推 sggs:樓上警告一次。對板主管板風格有意見請另外發文,不要在別的 12/27 23:38
: : → sggs:文章底下引戰 12/27 23:38
: 我對被警告這點沒意見 因為你是對的 我是違規
: : 不過我沒有改變我說法的打算理由如下
: : 你說本板有機會變成文字獄,請舉證?
: : 全PTT一萬多個板,哪個板的板規/公告沒有條列可能被水桶的行為?
: : 那你怎麼不去每個板都發:"本板有機會變成文字獄" 發一萬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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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妳前一篇說h引戰那篇就是了
: ho所教之方法一無請求權基礎二非該管人員
: 且要人提出完稅證明和要人把成本攤在陽光下
: 乃為不可行亦不可能之事妳卻無法容忍反對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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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你記住一個人在身為消費者的同時她也是一個人
: 就算要使用游走法律邊緣的方式亦該建議可能有效的方式
: 如果她教去門口舉布條都還好不少
: 來此發問者是想要尋求解決之道而非成為妳和l為消費者權益戰鬥的士兵
: 妳妳不顧法律與現實意圖阻止對發問者不利之答案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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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不是文字獄是啥
: h只不過擇善固執試圖拯救當事人的時間罷了 她那都沒我那句嚴重咧
: 所以我該有事她不該
#19GWfmvI
→ sggs:因為你有下品名名稱,對方照做並沒有錯 124.9.134.214 12/13 09:17
→ sggs:所以建議你接受對方的條件,換一些耗材回來 124.9.134.214 12/13 09:18
我說過,板上不是不能討論,本板也不是只准有消費者聲音,
從以前開始就是有消費者、也有店家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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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再說一次:
: : 1個人和你吵架也許是他的問題,10個人和你吵架絕對是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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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這段話對所有板友聲明,不針對特定人,請勿自己拉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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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板的存在是為了服務多數板友,自當以多數人利益考量,
: : 若是有少數人經常與多數人起爭執,請你自己開blog自己去玩,不要在這裡和大家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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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 : 請再稍微等一等
: : 我想要成長為
: :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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