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沒有想到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 <
我刊登了一瓶化妝水
昨天有個人下標(以下簡稱m)
我原本在網頁上就是訂在民權西路站面交
m希望我到台北車站面交
我跟他說好如果他願意幫我付捷運錢20元
在站內面交 那也ok
於是當時答應了(這就是錯誤的開始)
他下標後把我加入msn
我問他要在哪裡面交
他竟然跟我說要在新光三越
我心想如果出站就要再付一趟錢> <
我後來想想 就說 不然我騎車過去好了
半夜時想一想,覺得最近常下大雨,
騎車不方便,就提出希望他過來民權西路
的想法或是在站內面交
可是他堅持不願意,並且指控我反反覆覆,
我看他那麼堅持,就還是答應去台北
車站,
今天下雨天,我用紙袋裝著化妝水騎車過去,
也給他東西了,已經是完成交易,
他卻指控我用破爛的紙袋(下大雨當然會濕掉),
說我說話反覆等,給了我負評,我覺得實在太誇張,
因為我已經完全履行了我的承諾,
溝通時我的態度也非常好
都一直說很抱歉 沒有考慮清楚等等
他的態度卻極度惡劣
剛剛看到負評 我真的快氣炸了
為了面交我淋雨騎車過去 得到的卻是這樣
我的錯誤就是一開始不應該答應要去車站後來又改口
但我也做到了答應的東西了不是嗎
請問這樣我可以申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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