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說我偷東西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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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如果legist的說法可行的話

店內有100種滑鼠 50種不同品牌的筆電

我可以先買一隻最便宜的滑鼠 然後用一天後再換另一種...
我可以憑發票 補差價 用完100種滑鼠...

然後再說 這些滑鼠不適合我...然後我補差價換筆電

然後..先買最便宜那台 然後用幾天再換另一種...
以同樣的方式 我可以用50種筆電...

然後再說 筆電不適合我...我要換電漿電視...

這個例子好像有點極端 不過如果真的可以這樣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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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從我身邊你可以帶走的 你就取吧

除了愛以外

除非你願意..用愛交換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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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05-10-28
如果真的能這樣的話,好像在挑店家的規定漏洞
David avatarDavid2005-10-31
拿電視購物來說好了,某台提供十日鑑賞期,所以可以每月用三
Queena avatarQueena2005-11-05
台最新的相機而不用花錢,只要該台沒說你把相機弄壞不給退貨
Hedy avatarHedy2005-11-05
這樣搞是合法的,但其中有許多風險存在(退錢太慢,東西壞了..
John avatarJohn2005-11-10
當然可以 敢定這種規則 就得承擔後果 不然是定假的是不是?
Ingrid avatarIngrid2005-11-10
你覺得你的人生可以浪費在這種小事上的話..有何不可?
Ingrid avatarIngrid2005-11-14
推 人生可以浪費在這種小事上..
Selena avatarSelena2005-11-16
這位仁兄寫的真是太好太貼切了,雖然他的舉例太極端了點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