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網拍業者寫假地址 - 消費者保護

Table of Contents

先謝謝板友們的回應,怕我亂引用法源。

我有參考板上的1979篇,再去找原賣家的拍賣資料。

發現這位賣家在露○拍賣的評價有三百分、

而在雅○拍賣的評價更高達一千兩百分。

所以依1979篇的標準,這位賣家應已算企業經營者;

且再詳看此位賣家的拍賣評價裡所賣過的商品中,

有90%商品都是以「成套」販賣、且進貨量龐大,

已有營利與反覆販售之事實,當屬企業經營者。



【存證信函擬稿】

本人於民國○○年○○月○○日於○○拍賣網站向台端下標

「○○○○○○○○○○○○○○○○○○○」商品乙份。

今本人欲取消此筆交易,因交易方式乃屬郵購買賣,

且自收受商品迄今仍未滿柒日,依消保法第拾九條規定,

本人聲明解除此次買賣契約。本人已繳交商品金額與商品寄送郵資,

共計新台幣○仟○佰○拾元整,請台端於文到之參日內將此筆款項

匯入本人郵局帳戶內,局號:○○○○○○○、帳號:○○○○○○○。

並得於退款完成後以電話親自通知本人使本人知曉。

另,該項商品於文到之日起算,由本人暫為保管參拾日,

屆時未取回則本人不負保管之責。如台端對此存證信函不予理會,

本人將採取法律途徑解決,敬請台端配合,以免訟累。


hiturtle:你方便PO你網拍的網址嗎? 05/17 22:28
monologist:我比較好奇業者不遵守的話會....???被主管機關處罰嗎? 05/17 23:26
※ 編輯: RochePosay 來自: 59.126.209.12 (06/03 04:09)

All Comments

Hardy avatarHardy2008-05-20
你方便PO你網拍的網址嗎?
Zenobia avatarZenobia2008-05-24
我比較好奇業者不遵守的話會....???被主管機關處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