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這樣講代表一開始你的心態就必須要調整了.
或者,你到底有沒有衡量過訴訟付出的與回饋的有多少?是什麼?
如果只是單純的為了螢幕為了NB,勸你加油站趕快問一問還有沒有缺人,
這比較實際~你在這瞎耗的時間,買狀紙,存證信函,郵寄費用,要分攤的律師費,
用去的時間...真的都可以算成一筆費用了.
事發至今差一周就1個月了,可以買多少台螢幕,筆電?
你現在參與訴訟只是在做垂死的掙扎,純粹只是看有沒有機會能扳回一城.值得?
以上這是我給你這種心態的忠告.
但若是以"我要的不是螢幕不是筆電而已,而是若還有下一次同樣情形,
消費者是否可以不要再這樣花大量人力時間精神去處理,消費者只
需要將法條條文列出,或自己查,有沒有立場站得住腳,大家遊戲
規則先講好了,願玩服輸."這樣的心態去參與訴訟,我想你失去的會比較少!
畢竟,絕大部分都只是抱著順便看到的好康就順便參與,可遇不可求.
若付出大於實質回饋,打退堂鼓的應該不少.爾後即便再有相同的事情發生,
也只是看得到吃不到,就算你下單又匯款了,最後還是一場空!
你以後失去的可能會更多也說不定.因為你現在就不肯努力為將來紮根!
而且搞不好最後就變成廠商操作廣告的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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