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出清二手衣物的小賣家...
上個月(3/21那附近)出清了一批冬裝,
那時候是用評價通知郵件編碼
買家陸陸續續收到,也都沒反應什麼問題,
所以我把掛號收據保留大約兩個星期以後就丟掉了
到了今天(4/20),突然有一個買家跟我說他沒收到東西...囧
因為每件衣服都是我親手打包的
寄出時我核算收據數量也都正確,所以我確定有寄出這件
而且我通知編碼的時候都是按照寄出郵遞區號通知的,照理說不會有錯
買家那時候是把地址留給我在留言板 因為結標超過30天
現在也不能查詢了 他說他是住在台北
但是收據號碼一查 竟然是寄到台中
快昏倒了...現在我收據也不在,所以也不能查詢
如果買家堅稱沒收到東西
是否我就得乖乖退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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