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紗照費用退費問題 - 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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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旅展,結果被婚紗業者推銷去她們攤位,因為沒有事先做功課,
婚紗公司說今天旅遊公會有補助一萬塊,所以所有產品都便宜至少一萬
我們就在沒有概念的情況下,刷卡全額付清‧

後來回來上網發現,同一間婚紗公司的東西,我們卻多花了快兩萬塊錢
,想要退費時,發現契約文內註明『預約訂金不可轉讓,概不退還,或
更改其他物』

請問這樣的狀況況下,此契約內容第一條應該是可能有違定型化契約的
規範,可以將此契約取消,或是無效嗎?

此外,這樣的消費→去旅展...被推銷去拍婚紗
這應該算是『訪問買賣』

所以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嗎?

因為明天是旅展最後依天,我擔心如果明天退不到費,此活動又取消,
會不會更無法索回金額?可是消保官,應該要到週一才上班...

請了解法律的,甚至有相關退費經驗的人,可以給我一點意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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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ary avatarGary2008-05-21
旅展的區域內這個行為不算是訪問買賣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8-05-26
原因是什麼?的確是訪問買賣阿
Tom avatarTom2008-05-28
其實我不是很懂為什麼沒有使用消費,不可以退費
Steve avatarSteve2008-05-29
名義是旅遊展,但展區內有少數的婚紗業者,是這樣嗎?
Daniel avatarDaniel2008-06-01
如果你認為不合理.簡單點.星期一找消保官就好了.反正講理
業者也不見的會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