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買家選擇取貨付款後
物品到達門市後卻置之不理
我請他賠償運費損失
結果有個自稱媽媽的傳悄悄話來
跟我說什麼
她不准買家交易,還說她未滿20歲
所有交易都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
因此買賣契約無效,所以不需賠償損失
之後還叫我給他全名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電話
我想請問 如果以後我碰到的買家都用這招
那我豈不是很倒楣平白無故損失運費?
如果真的是這樣,
露天幹嘛不限制未成年人不准註冊帳號呢?
而且那個態度還超差的
真的讓人很不舒服
是憑什麼跟我要基本資料?
我問過律師,如果為了那60元堅持要告
也是可以,只是有可能只判賠60元
但是提告的時候就要先負擔一千元
如果她所說的是不合法規 那我真的會告她
從來沒看過這麼惡劣的人 口氣還這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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