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賣出一個包包,
但買家收到以後覺得不滿意,
於是我回信請她寄回來給我然後我再退款給他,
現在已經隔一週了,我都還沒收到包包,
所以我就寫信給買家,
買家的說法是她這陣子很忙沒有時間幫我寄,
可能要我再等兩個禮拜這樣
請問一般買家要退貨,通常她多久以內寄回來才是合理的呢?
我原本覺得等一週已經很久了。
因為我很怕是買家用一用以後再退回來給我,
加上我的包包本來就是二手的,即使她用過我也不一定看的出來
如果我到那麼久以後我才收到包包,我要退款嗎?
請有經驗的賣家教教我怎麼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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