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說,我真的不知道這樣算不算自己的錯...
以下。
我在露天賣一組音響,219元。
因為有外盒,所以在我的考量之下,在敘述中提到
超商店到店限全家+運費50元 269元含郵
郵局以包裹寄送+運費80元 299元含郵
並註明需要者請先留言
這句話的目的是要買家們先確定要怎麼寄貨 或是討論購買前的一些動作
結果po不到兩天就有人下標了
一聲不響的下標了...
我想說好沒關係,我就先提供我的帳號給他匯款。
結果對方以極快的速度完成匯款,金額是269元。
而他給我的寄件資料卻是家裡地址!!!
這樣我根本是要去郵局用運費80元 寄送他只負擔運費50元的物品...
然後馬上又收到他的悄悄話
昨日已ATM轉帳了,請確認..........並速寄貨.....謝謝
我整個好傻眼!!!!
更加確定這個人根本沒在看我的賣場敘述!!!!
當晚我就回他悄悄話,跟他說我在敘述中有這樣的註明,並請他提供我全家店名與代號。
今天我又寫了悄悄話給他,請他盡快提供資料給我,這樣我就可以趕快去寄。
可是事情過了一天,他卻沒有回我...((也許在忙@@
他在7/28完成匯款的,現在也已30,
我實在不想被說收了錢不出貨...唉。
不過我剛剛仔細看了一下,
我的商品頁面中,只有文字描述有講到超商寄件50、郵局80元,
而當時設定運送方式我卻只選擇"郵寄50元",
實在是因為超商取貨中只有7-11這個選項,所以我只選了郵寄...
那這樣是不是我的錯呢?
一時疏忽QQ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