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七日「退貨權」(註),他只要求在到貨七日內,對出賣人(例如店家)
表示:「我要退貨。」這樣就可以了~
這個表示可以用二種方法為之:1.二話不說,直接把貨寄回去。
2.書面表示退貨,再處理貨物取回/寄回的細節。
沒時間處理寄貨的人,至少要走第二條路,先通知要行使退貨權,以免權益受損。
(退貨權是屬於形成權,七日除斥期間屆至,就化為一縷清煙,不得再行使~)
註:拜託別用商人亂講的「鑑賞期」字樣,這是消費者的權利,不是店家給的恩惠。
只有不合於消保法第19條規定(例如實體店家)額外給的才算是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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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我要退貨。」這樣就可以了~
這個表示可以用二種方法為之:1.二話不說,直接把貨寄回去。
2.書面表示退貨,再處理貨物取回/寄回的細節。
沒時間處理寄貨的人,至少要走第二條路,先通知要行使退貨權,以免權益受損。
(退貨權是屬於形成權,七日除斥期間屆至,就化為一縷清煙,不得再行使~)
註:拜託別用商人亂講的「鑑賞期」字樣,這是消費者的權利,不是店家給的恩惠。
只有不合於消保法第19條規定(例如實體店家)額外給的才算是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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