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貓黑貓一樣黑! - 消費者保護
By Tracy
at 2007-10-13T21:39
at 2007-10-13T21:39
Table of Contents
恕刪
: 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不知道有人可以給我解答嗎?
: 我剛剛也有打去找那位先生,
: 他說:「當初講的賠償金裡並不包含運費,所以,不賠運費。」
: 這樣,真的合理嗎?我還有辦法申訴嗎?
如果黑貓的經營制度沒有改的話
你應該有簽一張制式化的文件 內容大概是你已經收到多少錢的賠償
然後她們已經盡到巴拉巴拉了~
那你就應該沒辦法再申訴了!
如果你還沒簽,那你打去台北問問吧@@||
理論上妳應該可以全數要回。因為其實他們蠻怕客訴的!!
我當初也是類似的狀況,不過我的是延遲寄送且物品消失!!!
我先說說我的處理方式~
1.找託運條款
*2.打電話追貨,且確定延遲寄送可以賠償。
(物品損毀請跳過)
3.打電話客訴。
a.先打該區的負責據點單位。
b.如果推皮球的話,直接打總公司的客服電話。(黑貓不確定有沒有,我沒打過)
c.馬上留下你的姓名電話,叫他打給你。
4.用力的抱怨,說你因為這個事情所以造成了巴拉巴拉的損失(當然不需要太誇張)
然後叫他查完跟你連絡。
*5.該區的營業所的最大的那個會馬上打電話來跟你道歉
(如果你被推皮球且打到總公司客服的話,她們會馬上要求該營業所負責人查明)
6.重點來了!!!"""叫他賠"""這時候你的託運條款就用上來了!!
因為幾乎所有的營業員都不清楚相關的規定,他們只會想要快速了事。
(至少在延遲寄送這塊,他們只會想要道歉然後馬上把貨送到就沒事了)
7.談妥賠償,簽名拿錢。
以上是我的處理過程,那以下說明一下經驗。
1.找託運條款是確保自己的立足點,因為幾乎所有的託運條款都是為他們設的,
你要吵架一定要有理。
黑貓條款:http://www.t-cat.com.tw/artic1.do
唯一一條能要賠償的是第十二條
第十二條
一、因貨品遺失所產生之損失,運送人將按貨品之價值(於發送地之貨品價值,以下
同),於其責任限度額新臺幣貳萬元整(以下稱「限度額」)的範圍內賠償之。
二、因貨品毀損所產生之損失,運送人以貨品之價值為基準依其毀損之程度,於限度
額的範圍內賠償之。
三、因貨物遲延送達(係指貨品未於送達預定日交付,但運送人已以『不在連絡單』
通知者不在此限)者,運送人對託運人發生之損害,則於運費之範圍內賠償之。
四、如有同時發生貨物遺失、毀損、遲延送達所產生之損賠總額計算,運送人亦僅於
限度額之範圍內賠償之。
五、除上述規定外,運送人對任何間接損失皆不負賠償責任。
我當初適用的是第三款。所以我最後拿到了運費。
2.打客服電話。
因為自己所學剛好是交通類+物流類,也常聽物流類的一些演講,所以突然覺得所學
能夠應用,真是快樂@@||
(所以以下經驗都是那些演講的人說的+實地驗證過XD)
先打分區服務電話是因為分區會比較能處理你的事情,但打總公司就等於是跟總公司
申訴,宅急便人員就會被記點,所以我比較不傾向打總服務電話。但是如果推皮球
的話就直接殺了啦! (我打過黑貓(分區)、新竹(總公司),其中新竹貨運客服效率最棒)
黑貓的話我不確定台北那隻電話是不是總服務電話。
3.要賠償,因為你的狀況應該是可以配合第四款,但是第九條第五款有說不可抗力的
交通因素時運送人得免於賠償,所以這時候你就要凹了啦@@
4.叫黑貓打給你。不要傻傻的用自己的手機講長途電話,留下你的姓名電話,
叫他回CALL你。想當初我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的時候,也花了我不少手機費。
後來就學聰明了。
5.拿到賠償後應該是會簽名,證明他已經負責了。
※ 編輯: JOYJS 來自: 140.116.142.56 (10/13 21:43)
: 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不知道有人可以給我解答嗎?
: 我剛剛也有打去找那位先生,
: 他說:「當初講的賠償金裡並不包含運費,所以,不賠運費。」
: 這樣,真的合理嗎?我還有辦法申訴嗎?
如果黑貓的經營制度沒有改的話
你應該有簽一張制式化的文件 內容大概是你已經收到多少錢的賠償
然後她們已經盡到巴拉巴拉了~
那你就應該沒辦法再申訴了!
如果你還沒簽,那你打去台北問問吧@@||
理論上妳應該可以全數要回。因為其實他們蠻怕客訴的!!
我當初也是類似的狀況,不過我的是延遲寄送且物品消失!!!
我先說說我的處理方式~
1.找託運條款
*2.打電話追貨,且確定延遲寄送可以賠償。
(物品損毀請跳過)
3.打電話客訴。
a.先打該區的負責據點單位。
b.如果推皮球的話,直接打總公司的客服電話。(黑貓不確定有沒有,我沒打過)
c.馬上留下你的姓名電話,叫他打給你。
4.用力的抱怨,說你因為這個事情所以造成了巴拉巴拉的損失(當然不需要太誇張)
然後叫他查完跟你連絡。
*5.該區的營業所的最大的那個會馬上打電話來跟你道歉
(如果你被推皮球且打到總公司客服的話,她們會馬上要求該營業所負責人查明)
6.重點來了!!!"""叫他賠"""這時候你的託運條款就用上來了!!
因為幾乎所有的營業員都不清楚相關的規定,他們只會想要快速了事。
(至少在延遲寄送這塊,他們只會想要道歉然後馬上把貨送到就沒事了)
7.談妥賠償,簽名拿錢。
以上是我的處理過程,那以下說明一下經驗。
1.找託運條款是確保自己的立足點,因為幾乎所有的託運條款都是為他們設的,
你要吵架一定要有理。
黑貓條款:http://www.t-cat.com.tw/artic1.do
唯一一條能要賠償的是第十二條
第十二條
一、因貨品遺失所產生之損失,運送人將按貨品之價值(於發送地之貨品價值,以下
同),於其責任限度額新臺幣貳萬元整(以下稱「限度額」)的範圍內賠償之。
二、因貨品毀損所產生之損失,運送人以貨品之價值為基準依其毀損之程度,於限度
額的範圍內賠償之。
三、因貨物遲延送達(係指貨品未於送達預定日交付,但運送人已以『不在連絡單』
通知者不在此限)者,運送人對託運人發生之損害,則於運費之範圍內賠償之。
四、如有同時發生貨物遺失、毀損、遲延送達所產生之損賠總額計算,運送人亦僅於
限度額之範圍內賠償之。
五、除上述規定外,運送人對任何間接損失皆不負賠償責任。
我當初適用的是第三款。所以我最後拿到了運費。
2.打客服電話。
因為自己所學剛好是交通類+物流類,也常聽物流類的一些演講,所以突然覺得所學
能夠應用,真是快樂@@||
(所以以下經驗都是那些演講的人說的+實地驗證過XD)
先打分區服務電話是因為分區會比較能處理你的事情,但打總公司就等於是跟總公司
申訴,宅急便人員就會被記點,所以我比較不傾向打總服務電話。但是如果推皮球
的話就直接殺了啦! (我打過黑貓(分區)、新竹(總公司),其中新竹貨運客服效率最棒)
黑貓的話我不確定台北那隻電話是不是總服務電話。
3.要賠償,因為你的狀況應該是可以配合第四款,但是第九條第五款有說不可抗力的
交通因素時運送人得免於賠償,所以這時候你就要凹了啦@@
4.叫黑貓打給你。不要傻傻的用自己的手機講長途電話,留下你的姓名電話,
叫他回CALL你。想當初我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的時候,也花了我不少手機費。
後來就學聰明了。
5.拿到賠償後應該是會簽名,證明他已經負責了。
※ 編輯: JOYJS 來自: 140.116.142.56 (10/13 21:43)
→ JOYJS:對了~我當初有指明叫營業所負責的主任?來跟我談~ 10/13 21:45
推 FoxStar:謝謝您詳細的回答!受益良多…可是…我室友已經收錢簽名了 10/13 21:45
→ JOYJS:因為當初處理的人很想隨便了事,所以我都直接找最大的= = 10/13 21:46
推 JOYJS:簽名後大概就沒救了吧~冏~我是沒有在簽名過後繼續抱怨過~ 10/13 21:52
推 sggs:幫m 10/13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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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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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ph Bay
at 2007-10-15T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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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nessa
at 2007-10-16T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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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nid
at 2007-10-17T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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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dele
at 2007-10-21T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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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del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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