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這一篇報導後,整個嚇了一跳。為了確認新聞報導沒有錯誤,
所以又找了一下相關條文.請大家一起來確認一下我的認知是否正確.
紅字是我想要確認的.
2/7後 還有合購2筆淘寶貨沒寄出.
A貨 $740 (甲賣家寄到我家)
B貨 $440 (乙賣家寄到我家)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http://ppt.cc/Wxwq
財政部 令 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7 日
指2/7生效
由新聞內容來看,記者應該是以第10條、第11條、第12條來寫這篇報導,
第10條是規定 完稅價格>3000要課稅
第11條是規定 自同一寄遞地,同一到達日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
在兩件以上者,合併計算完稅價格。
前項所稱同一到達日,指郵政機構加蓋郵戳於郵包發遞單上之日。
同一寄遞地是指同一地址,還指國家或城市?
如果郵戳日期不同就不能合併金額計算完稅價格.
所以A和B貨只要不是同一天郵戳日期,就不能合併計算完稅價格.
第12條是規定 自同一寄遞地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之郵包物品,次數頻繁者,
不適用本辦法關於免稅之規定。
前項所稱次數頻繁,指於三十日內郵寄物品二次以上或
半年內郵寄物品六次以上。
如果寄遞地是地址的話
甲賣家寄給我,累計1次,30日內可再買1次3000元以下完稅金額,免稅
乙賣家寄給我,累計1次,30日內可再買1次3000元以下完稅金額,免稅
其它未買過的賣家,地址不同的,還有30日2次免稅機會.
--
因里由來生害,故快意時,須早回首;
敗後或反成功,故拂心處,莫便放手.
~菜根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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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又找了一下相關條文.請大家一起來確認一下我的認知是否正確.
紅字是我想要確認的.
2/7後 還有合購2筆淘寶貨沒寄出.
A貨 $740 (甲賣家寄到我家)
B貨 $440 (乙賣家寄到我家)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http://ppt.cc/Wxwq
財政部 令 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7 日
指2/7生效
由新聞內容來看,記者應該是以第10條、第11條、第12條來寫這篇報導,
第10條是規定 完稅價格>3000要課稅
第11條是規定 自同一寄遞地,同一到達日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
在兩件以上者,合併計算完稅價格。
前項所稱同一到達日,指郵政機構加蓋郵戳於郵包發遞單上之日。
同一寄遞地是指同一地址,還指國家或城市?
如果郵戳日期不同就不能合併金額計算完稅價格.
所以A和B貨只要不是同一天郵戳日期,就不能合併計算完稅價格.
第12條是規定 自同一寄遞地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之郵包物品,次數頻繁者,
不適用本辦法關於免稅之規定。
前項所稱次數頻繁,指於三十日內郵寄物品二次以上或
半年內郵寄物品六次以上。
如果寄遞地是地址的話
甲賣家寄給我,累計1次,30日內可再買1次3000元以下完稅金額,免稅
乙賣家寄給我,累計1次,30日內可再買1次3000元以下完稅金額,免稅
其它未買過的賣家,地址不同的,還有30日2次免稅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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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里由來生害,故快意時,須早回首;
敗後或反成功,故拂心處,莫便放手.
~菜根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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