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在yahoo賣二手衣物
上禮拜
某位買家問與答問了我的line
說要購買一件1600的衣服 也下標了
隔不到24小時就說他不要了 棄標
我當下覺得就算了反正我也還沒出貨 就沒有在意...
隔了兩天他用line打給我說要買賣場一件6000元的二手褲子
希望約面交 然後在電話中談定的價格是4500 但是他一直希望殺到4000
我也沒有多想太多就去面交了
原先約晚上10點 買方說他看錯時間9點就到了(買方自己說的)
現場他帶了2件他的牛仔褲來說要分享...
分享到最後變成他要用其中一件褲子貼錢換我這件6000的..
我當下有種強迫中獎的感覺 而且一直盧說他褲子多好多好
反正最後的價格是2100+他的一件牛仔褲換我這件6000的...
我很不想賣 但是想說他都等了一個多小時 最後還是賣他
面交時該問的也問了 試穿也試了
結果過了四天 打電話來說覺得我的褲子太軟他想退貨
然後 又說鈕扣掉了等等等之類的
這種賣家該給他退嗎? 不給他退應該沒有任何法律刑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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