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續約後,新品不良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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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續約一支台哥大的門號,續約的是SE G900

目前還在七天內,這一兩天每次開機以後,就常常會當機

而昨天當機以後,就再也沒辦法開機了

拿去原續約處想要更換新機

店員拿出原本簽的交貨單,上面有附加條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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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三天內為產品本身之問題,非人為因素(摔機或泡水),須送公司換新品

且外包裝需完整,內部手機及配件無損傷情況之下,超過七天應以維修方式解決

(以保固期限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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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但是我想問的是,三天內可以換新品,超過七天應以維修方式解決

那三到七天這中間出問題呢?

我就是在這三到七天內出問題..........店員又不給換新機,說只能維修



那現在應該是我理虧,還是我可以主張我要換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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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ama avatarKama2009-12-28
如果三天到七天那段期間其他條款都沒提到,那麼合理推測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9-12-30
三跟七之中 有一個字是錯的。要朝有利於消費者來解釋~~
(幫你想說詞)
Adele avatarAdele2010-01-04
直營門市是七天換新給你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