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收到一收信
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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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 您好
您在YAHOO賣場販賣本公司天然之扉股份有限公司
旗下NATURE' S GATE 洗髮/護髮 產品 在台灣屬於化妝品類
但是因為您並沒有經過代理而販賣公司之產品
本公司經由合法代理取得台灣代理經銷權
您從國外購回之產品 不得從事銷售行為
若您繼續販賣
本公司將提交於衛生署藥政處 化妝品管理
未經由合法管道取得之產品,在公開網路上銷售
以違反藥師法規,違反者杵以罰緩20萬~1000萬不等
敬請配合
BEST REGARDS
天然之扉股份有限公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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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先把我的商品下架
想問問大家
自己帶回來的商品真的不能賣嗎?!
希望有人幫我解答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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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個身 讓自己快樂那才是最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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