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是澳客!! - 消費者保護
By Mia
at 2007-02-05T18:30
at 2007-02-05T18:30
Table of Contents
我前幾天下午 跟我妹妹去板橋文化路上的85度C消費
我們打算外帶4個蛋糕4杯飲料
因為我沒有去過85度C 我平常住高雄 都是去金礦
所以我研究了一下餐點 跟我妹妹決定好要點什麼之後
就往掛著"點餐區"的櫃檯移動
因為店裡實在是非常多人 而且根本沒有人在排隊的跡象
所以我們是確定櫃檯前沒有要點餐的人了
妹妹才開始開口說她要什麼
結果一開口 那個負責點餐區的店員小姐
就被一個要拿餐點的客人從隔壁櫃檯伸手叫去
頓時間兩三個客人都拿著自己的單子跟那位小姐說
我的好了沒 我是幾號怎麼這麼久之類的
放我跟我妹空等
她就在那邊處理別人的問題 大約三四分鐘之久
我當下就很不舒服
店裡面明明就有"點餐區"和"取餐區"
要取餐的客人你請她們去旁邊等不就好了
難道妳現在最重要的工作不是要幫客人點餐嗎?
那何必分成兩個櫃檯?
而且我們話已經說到一半了耶!
我就說了一句
"妳應該先幫我們點吧 不然就再請一位來幫我們點"
那位小姐才回來幫我們點
她沒有說什麼 但是整個過程非常的冷淡
其間不斷的跟我妹一直重複
"三塊蛋糕嗎" "是四塊"
"妳們只有點三塊" "我們有點oo.xx.aa.bb...."
"oo.xx.aa..還有?" "bb"
"妳下次要一次說清楚"
(是誰在我們還沒點完的時候離開的啊??)
"要什麼飲料" "兩杯美式咖啡 一杯冰的一杯熱的"
"兩杯美式冰咖啡" "不是 是一杯冰的一杯熱的"
"那就是一杯美式冰咖啡 一杯美式熱咖啡!!"
(好吧好吧...隨便妳怎麼講)
這其中還不包括要我妹一再的重複蛋糕口味
還有飲料冷熱的問題 我真的不明白
為何講"一杯冰柚子茶"聽不懂 一定要我講"一杯韓式柚子茶 冰的"
這不是存心刁難是什麼?
後來我妹說 "妳幹嘛當澳客 害我重複講那麼多次"
我是沒跟她說妳以後也不用講了 因為我也不會再考慮去85度C
但是我絕對不認為我是澳客
在這個狀況中 不遵守取餐規則的客人是一回事
但我不明白為什麼負責點餐的店員還要去處理這些客人
反而還把糾正她的客人當成澳客對待?
如果店員想怎樣就怎樣
那請85度C把櫃檯上掛的牌子拿下來
以後看客人誰的動作快如何?
--
Tags:
消費者保護
All Comments
By Donna
at 2007-02-09T13:33
at 2007-02-09T13:33
By Mia
at 2007-02-11T18:07
at 2007-02-11T18:07
By Selena
at 2007-02-12T13:18
at 2007-02-12T13:18
By Mary
at 2007-02-13T02:22
at 2007-02-13T02:22
By William
at 2007-02-17T23:38
at 2007-02-17T23:38
By Edwina
at 2007-02-20T08:08
at 2007-02-20T08:08
By James
at 2007-02-22T03:31
at 2007-02-22T03:31
By John
at 2007-02-23T04:11
at 2007-02-23T04:11
By Carol
at 2007-02-24T22:40
at 2007-02-24T22:40
By Edward Lewis
at 2007-02-28T22:01
at 2007-02-28T22:01
By Dinah
at 2007-03-04T12:52
at 2007-03-04T12:52
By Vanessa
at 2007-03-06T17:56
at 2007-03-06T17:56
By Harry
at 2007-03-08T02:49
at 2007-03-08T02:49
By Valerie
at 2007-03-10T12:43
at 2007-03-10T12:43
By Mia
at 2007-03-10T15:10
at 2007-03-10T15:10
Related Posts
請問關於牛奶保存期限
By Xanthe
at 2007-02-05T13:08
at 2007-02-05T13:08
過期的餐券還可以用嗎
By Barb Cronin
at 2007-02-05T01:58
at 2007-02-05T01:58
過期的餐券還可以用嗎
By Robert
at 2007-02-05T01:09
at 2007-02-05T01:09
邵晰開的"何善之"酸菜白肉火鍋店超收費用
By Audriana
at 2007-02-05T00:59
at 2007-02-05T00:59
yahoo拍賣的網友小心ttm54這個人
By Caroline
at 2007-02-04T22:42
at 2007-02-04T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