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很囧的問題 救命啊~~ - 網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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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有一個買家跟我買了一雙靴子
但是因為一些原因她說她要退貨
我還是給他退了 她在三天前寄件的
(用郵局)
照理說 應該隔天就到了
昨天我查了包裹 結果已經投遞成功
可是我跟警衛伯伯都沒有收到 ~"~
於是問了買家 結果他地址寫錯了!!!!!
我的地址是 XX一路 結果她只寫XX路
但是包裹已經投遞成功了!!!
該怎麼辦才好~

奇怪 收件的人應該不是那個名字才對啊
這樣郵局是不是也要負責?
我該怎麼做>"<~
那雙靴子要兩千元耶 囧
難道要認賠嗎?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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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1-25
有XX路這條路嗎?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1-30
有~"~ 就在隔壁~~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2-03
便宜行事讓非本人簽收,郵局有責任,收的人不還也算侵占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2-07
當然這些要請寄件人(買家)去處理,而不是你~
Emma avatarEmma2011-02-11
恩恩 買家有說她要幫我問問~希望不會太麻煩~"~
更尷尬的是 買家竟然寫我的英文名字 凹嗚~~~~(護照上的)
Mary avatarMary2011-02-14
如果跟護照一樣, 到時候你拿護照也可以領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