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請清寒同學吃過期品 超商告侵占 - 便利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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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azxcvh (qazxcvh)》之銘言:
: http://0rz.tw/Xvb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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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新聞訪問
少年說:「店長誣賴他們偷了 6 條煙,40 支關東煮」

然後新聞又說全家發聲明說請不要常打官司


所以這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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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強者我朋友(店員)還真的滿常吃快過期的便當的...xD
(補充一下:這邊的快過期是指剩沒幾分鐘那種,應該是店長有同意)
(還有...我朋友不是這間店的店員是別間店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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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Poppy2012-11-11
快過期不等於過期 = =+ 我想你朋友是吃已經報廢的過期品
不然理論上 沒KEY報廢就吃架上的東西 = =+ 是不行的
Kyle avatarKyle2012-11-15
就算廢棄了 這東西還是算店長的 沒經過他同意就吃這樣對嗎
Robert avatarRobert2012-11-19
以前我做的那家 有老鳥偷偷在未報廢時間點 自行把他KEY報廢
把他吃掉 因為肚子餓 XDD
Liam avatarLiam2012-11-24
還是經過店長同意比較好
Thomas avatarThomas2012-11-28
吃未過期的沒付錢,沒有店長同意,根本不合法吧
Megan avatarMegan2012-12-03
請看八卦21548。節錄:所有的商品都是從販售架上取用的,
這樣的行為不只一次,還有很多證據,我都已保存下來。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12-07
我覺得好笑的是新聞下方推文一面倒,他們真的只看表面酸文
Belly avatarBelly2012-12-11
和解金會開2萬就知道不單純啊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12-16
你強者朋友沒付錢就不行哦 業務侵占
Iris avatarIris2012-12-20
吃未過期的沒付錢,店長同意的話,店長業務侵占阿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12-24
有證據的話為何店長會想和解??反而是家長不要和解
Xanthe avatarXanthe2012-12-29
照情理判斷應該是家長哀求不要告上法院才對吧
如果真的有所謂證據的話
還是家長是所謂怪獸家長,死不肯承認那叫偷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1-02
敢問哪家便利商店抓到顧客偷東西第一件事不是和解來處理?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1-07
家長是找記者跟議員來才嗆大聲不和解,因為嫌和解金貴阿?
Rachel avatarRachel2013-01-11
嫌和解金貴,所以找議員跟記者嗆聲,內幕單不單純呢?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01-15
有什麼不想和解的 能省下跑法院的時間有甚麼不好?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1-20
我之前打工的店長更酷...讓我們可以吃當晚過期的當晚餐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3-01-24
我們以前店長的作法是不准吃回收,因為曾經有大夜吃壞肚子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01-29
好幾天都沒來上班,結果變成其他同事要去卡大夜,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2-02
除非是當天報廢量太大(我記得公司有每日報廢金額上限),
Kyle avatarKyle2013-02-06
店長會自掏腰包買單叫員工拿去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