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a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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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癥結點或許是在,已經花錢購買的東西,為什麼不能帶出來?
本人接觸到的是加了福居多,所以說加了福的例子,每家店的規定又不盡相同
駐廠(試吃小姐我們都稱為駐廠)要進去賣場之前,就有一些駐廠守則
有些店會請你閱讀後簽名,有些店會印製出來請你帶在身上,不見罰錢
當然裡面大概包括說,
1.請隨時別上識別證,
2.不能在賣場購物
3.服裝規定
4.用餐規定
5.隨身物品規定
6.試吃品和器具的處理(例如不能攜出.)等,每家規定不盡相同
也就是這樣的不盡相同,會讓駐廠踩地雷
尤其是第6點,有的店是說,可以帶出去,上面有安全標章即可
有的是可以帶出去,不過進去前要先填清單,
經過3層主管簽名,出來時對點2次,一樣要3層主管簽名
有的不行,一旦通過查檢的關卡即屬加了福財產
那喝水怎麼辦?只能攜帶撕掉膠膜的寶特瓶並且限裝白開水
反正上面任何一條,如有違反,就是罰錢,反正罰的是廠商,
有任何問題就是叫廠商處理就對了,就是拿錢放人,反正就是凹定廠商
或許大家會覺得不合理,為什麼貼上安全標章之後還是屬於賣場財產
因為其實也是有些駐廠會使用移形換位大法,
把原本的貼紙從低價物品或消耗品(紙杯,牙籤)撕下來,黏到賣場的商品再攜帶出去
然後通關時說:那是賣XX的廠商送給我的
你說嚴格加強檢查嗎?
你能想像2個人面對著40~50人的駐廠的手忙腳亂以及要換證件有的沒的
尤其做這種生意又是搶時間,你怎麼說慢慢來,這是無法兼顧的
所以有的賣場才會直接出此下策
這也就是為什麼每家店的規定不盡相同
有的有辦法逐項檢查,有的沒辦法
僅提供以上處理的詳情,至於誰對誰錯呢?我想我也無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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