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哪一家大賣場?
http://n.yam.com/ebcnews/society/20120813/20120813714707.html
帶走試吃豆腐被當賊 賣場罰試吃員5千元 東森新聞-2012年08月13日
桃園的葉媽媽是調味料廠商駐大賣場的試吃人員,她自己花錢買豆腐做料理給客人
試吃,下班後把剩下的豆腐帶走,卻被保全認為這是偷竊行為,要罰五千,葉媽媽
覺得很無辜,但不想讓公司知道,只好自己付錢了事。但她的兒子無法接受,質疑
一塊豆腐才十元,怎麼開罰五千元,幫媽媽出頭找賣場理論,但賣場態度強硬,說
一切都是照規定來。
在賣場裡賣力推銷,葉媽媽是調味料廠商派駐大賣場的試吃人員,這個月11號她花
錢買了豆腐帶進去,做成試吃品讓人試吃,下班把最後剩下的一塊豆腐帶走,想不
到卻被保全搜出來,說這是偷竊,葉媽媽拿出發票証明這是自己買的,卻一點用也
沒有,擔心這件事被公司知道會被開除,葉媽媽私下拿了五千元給賣場,賣場妥協
不報警。
但葉媽媽兒子覺得一塊豆腐不到十元,卻被罰五千元,根本不合理,帶媽媽到賣場
理論,賣場報警處理,葉媽媽和兒子被帶到警局,但警方認為這不構成竊盜罪,最
後雙方協調,賣場把五千塊還給葉媽媽。
其實按照正常流程,試吃員有違規被賣場發現,應該要通知廠商,由廠商來開罰試
吃員,但賣場這次卻直接跟葉媽媽拿了五千元私下和解,而且就算賣場和廠商訂下
合約,說試吃品不能帶出去,但一塊不到十元的豆腐,罰金卻要五千元,也難怪葉
媽媽家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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