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準備好所有的資料去警局報案
不過當天因為警察太忙沒時間做筆錄,警察請我先回去,另外約時間再過去
這過程中警察有告訴我,若我確定要告,這之後不能徹告,所以要我再三確認
回來後我還是想說給B一個機會,告知他我還是希望他能自行歸還,
我不希望走到這一步(雖然我早已經做好打算)
可惜B還是認為我用警察在威脅他
我上網查了一下,侵占罪是非告訴乃論,也就是警察講的那樣
我轉述警察所說的,如果我提告,就算他之後歸還商品,是無法撤告的
請他三天內把商品寄回,不然只好當他不願歸還再去警局報案了
(事後覺得自己很笨,對方都說自己是法官了,我何必解釋這麼清楚!)
當然B還是跟我講了一堆無關緊要的話,說我怎麼做生意的......等等
我沒有理他講的,只問他是不是不願意退還?那我就不等他直接去警局囉~
後來B就說要把東西馬上寄給我了,隔天東西收到了,不過少了一個贈品
對方說收到就只有這些東西,但是監視器有拍到少的東西,
大概知道怎麼回事我想就算了,事情大概就這樣落幕了
※ 引述《noooon (do it)》之銘言:
: 7月初寄錯商品,將A買家的東西寄給B買家
: 隔天B買家反映寄錯商品(寄錯的價值3000左右,而要給B的價值約600)
: 我當下馬上打給B說隔天去收回錯的商品順便寄新的給他
: 問他明天方便收嗎?B回說可以
: 結果從此貨運跟我都連絡不上他
: 一直到今天都不回悄悄話跟簡訊,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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