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收件人是可以使用存局侯領的方式。
不過想請問大家:
寄件人地址可以寫郵局地址用存局侯領的方式嗎,若有退回時先放在郵局裡,
寄件人再去領,可以這樣嗎?
(寄件人資料上還是會留我的姓名和電話)
查了一下資料,有的人說不行;有的人說可以,每次都是用寫郵局地址。
因此想請問一下,是不是可以寫郵局地址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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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想請問大家:
寄件人地址可以寫郵局地址用存局侯領的方式嗎,若有退回時先放在郵局裡,
寄件人再去領,可以這樣嗎?
(寄件人資料上還是會留我的姓名和電話)
查了一下資料,有的人說不行;有的人說可以,每次都是用寫郵局地址。
因此想請問一下,是不是可以寫郵局地址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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