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缺貨硬要強行匯款 - 網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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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只是怕棄標記錄而已。

以下教學。(怎麼覺得好多小賣家沒什麼法律常識@@)

1.告訴對方,已經通知你沒現貨,只能取消交易,無法取消是露天的問題請找露天。
你自己這麼多天不回應我也沒辦法。
你的過失請字行程單,不要自己犯錯還找沒錯的人麻煩。

2.若你強行匯款,我只能扣除XX銀行臨櫃轉帳手續費100元後退回,
你匯幾次我就退幾次,你不介意手續費損失儘管匯。
(找離家最近的金融機構,用最貴的臨櫃轉帳方式)

3.已經通告你一切應告知事項,露天都有記錄,所有過程都已經拍照存檔,
可證明你已經確知本賣場缺貨。若仍執意轉帳,並以此若誣告我詐欺,
捏造不實之指控,不但反控誣告罪(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於破壞我商譽,還會多加誹謗告訴,求償新台幣100萬元整,
另外訴訟期間,帳號凍結無法經營生意的損失,將另提出民事告訴求償5千萬元整。

請慎思,切莫自誤


當然要做個預防,拿家人開個戶,以防被凍結時沒辦法繼續做生意



※ 引述《arielho (我跟LADY GAGA一樣高)》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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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a avatarZora2012-12-13
對了 他若真的告詐欺,是真的很有可能成立誣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