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來退貨:處理費與折價卷問題 - 退貨
By Skylar Davis
at 2012-02-22T16:25
at 2012-02-22T16:25
Table of Contents
事實經過:
日前於博客來網路書局購書,不知是否因促銷活動有大筆訂單湧進而造成出貨草率,
本人領貨後發現多筆訂單商品品質不佳,而辦理退貨,但博客來卻以商品檢測正常,認定
為「因個人因素退款」,而不退回出貨處理費以及訂購時使用的折價卷。(網頁:若『單
品折價券』仍在使用期限內將退還;若『單品折價券』使用期限已結束,則不退還。)
再經直接電話反應客服後,該公司才表示因當初本人退貨前未拍照存證,而商品已退
回原出貨廠商,故無法檢證是否有瑕疵,故仍認定為個人因素退款。
*****
〔再以線上詢問方式所得客服回信〕
親愛的會員您好:
感謝您的來函,在此向您說明,博客來的處理費是商品寄出的郵資費用,若因個人因素退
款確實無法退回。目前客服人員已為您爭取,因您此次詢問了幾筆訂單的處理費問題,是
否可接受合併致贈您一組100元e-coupon,有效期限為一個月,讓您下次訂購時使用。若
您可接受,請再回函告知,以利為您申請及處理。謝謝!
*****
〔本人回信〕
客服中心人員您好:
郵購買賣可依消保法19條規定於七天內退貨解除買賣契約,並依民法第259條規定買
賣雙方於解除買賣契約後「回復原狀」,亦即買方退回商品,賣方退回買方支付全額。
故針對此次退貨處理訂單要求貴公司退回當初支付全額(包含:現金、折價券及處理
費)應為合法。
不知貴公司回覆「特例爭取」所憑為何?
*****
〔客服回應〕
親愛的會員您好:
在此向您說明,博客來與統一超商雖為關係企業,但因博客來透過7-11代收配送到門
市的包裹,仍需負擔一定比率的物流配送費;且若會員未前往7-11門市領取而導致包裹退
回,則博客來需支付7-11退貨的費用有時亦較郵寄費還要高,故不得不採取酌收部分處理
費的方式,對此尚請您體諒。也因此個人因素退款,處理費實無法退回,但相關寄回包裹
之郵資,及商品金額,將會全額退回。故上封回函客服人員回覆您「爭取」一組100元
e-coupon,請您查照。
以上說明請您查照,不便之處,請多多包涵見諒。謝謝您。
問題:
先前因其他消費問題曾於「看板 LAW」刊文諮詢後,個人所得認知為無論是否因瑕疵
退貨與否,郵購買賣可於七日猶豫期內無條件退貨,且店家也該退回當初消費者支付金額
之全部(包含:現金、處理費與折價卷)。
但告知博客來相關法條後,該公司卻仍回覆「因個人因素退款,處理費無法退回」(
回信中未提及折價卷處理問題,應也是不予退回)。
想請教,該公司如此處理是否違法?
若屬違法,本人該如何再次反應該公司,以處理此次問題?
懇請賜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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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於博客來網路書局購書,不知是否因促銷活動有大筆訂單湧進而造成出貨草率,
本人領貨後發現多筆訂單商品品質不佳,而辦理退貨,但博客來卻以商品檢測正常,認定
為「因個人因素退款」,而不退回出貨處理費以及訂購時使用的折價卷。(網頁:若『單
品折價券』仍在使用期限內將退還;若『單品折價券』使用期限已結束,則不退還。)
再經直接電話反應客服後,該公司才表示因當初本人退貨前未拍照存證,而商品已退
回原出貨廠商,故無法檢證是否有瑕疵,故仍認定為個人因素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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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以線上詢問方式所得客服回信〕
親愛的會員您好:
感謝您的來函,在此向您說明,博客來的處理費是商品寄出的郵資費用,若因個人因素退
款確實無法退回。目前客服人員已為您爭取,因您此次詢問了幾筆訂單的處理費問題,是
否可接受合併致贈您一組100元e-coupon,有效期限為一個月,讓您下次訂購時使用。若
您可接受,請再回函告知,以利為您申請及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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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回信〕
客服中心人員您好:
郵購買賣可依消保法19條規定於七天內退貨解除買賣契約,並依民法第259條規定買
賣雙方於解除買賣契約後「回復原狀」,亦即買方退回商品,賣方退回買方支付全額。
故針對此次退貨處理訂單要求貴公司退回當初支付全額(包含:現金、折價券及處理
費)應為合法。
不知貴公司回覆「特例爭取」所憑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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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回應〕
親愛的會員您好:
在此向您說明,博客來與統一超商雖為關係企業,但因博客來透過7-11代收配送到門
市的包裹,仍需負擔一定比率的物流配送費;且若會員未前往7-11門市領取而導致包裹退
回,則博客來需支付7-11退貨的費用有時亦較郵寄費還要高,故不得不採取酌收部分處理
費的方式,對此尚請您體諒。也因此個人因素退款,處理費實無法退回,但相關寄回包裹
之郵資,及商品金額,將會全額退回。故上封回函客服人員回覆您「爭取」一組100元
e-coupon,請您查照。
以上說明請您查照,不便之處,請多多包涵見諒。謝謝您。
問題:
先前因其他消費問題曾於「看板 LAW」刊文諮詢後,個人所得認知為無論是否因瑕疵
退貨與否,郵購買賣可於七日猶豫期內無條件退貨,且店家也該退回當初消費者支付金額
之全部(包含:現金、處理費與折價卷)。
但告知博客來相關法條後,該公司卻仍回覆「因個人因素退款,處理費無法退回」(
回信中未提及折價卷處理問題,應也是不予退回)。
想請教,該公司如此處理是否違法?
若屬違法,本人該如何再次反應該公司,以處理此次問題?
懇請賜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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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退貨
All Comments
By Hedwig
at 2012-02-23T22:59
at 2012-02-23T22:59
By Hedda
at 2012-02-24T00:03
at 2012-02-24T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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