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y結標的衣服,是加拿大寄來的小包裹,遲了快一個禮拜到~
郵局的阿姨解釋給我聽,說海外投遞股有多寫一封信跟證明單
說明包裹在到達臺灣前已經損毀~
我在付款時,有註明(NOTE裡),請包裝完好,並多加一塑膠袋
可是賣家只是用簡單牛皮信封裝,無任何其他包裝或保護
信封破一大洞,裡面的衣服(台幣2000多),絞出破洞跟污漬...
我寫信求償,但賣家只願意賠全部的1/4,USD 15....
他說不是他的責任,因為沒有加保險~
但是他當初的拍賣網頁並沒有註明...他不對運送過程中的損害負責
我就是衝這一點他沒有註明的事項,希望彼此各負一半責任
請問我要多爭取嗎?我知道當初無保險,但是他沒有說不保就不負責
重點是他包裝簡陋造成無法抵抗的破損....
需要到PAYPAL那裡Claim嗎?
請求協助,謝謝諸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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