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的華視報導 - 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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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是有顧客買了東西不滿意而要退貨
但是退款金額不是原本的退款數字
所以就告到消保官
主要是讓人驚訝的是
消保官的意思是只要七天內退費必需要退全額
這跟以往所認知的消保法規訂有落差
讓人無所適從 請問是這樣的嗎?

附上連結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0910/200910280336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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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homas avatarThomas2009-11-02
請看清楚新聞內容,原來不是用打拆價買的,當然不能用打拆價退
另外,這看來並非訪問買賣,可能是賣場自己的規定,
Emma avatarEmma2009-11-06
不然一般不太可能這樣讓客人連續替換...
George avatarGeorge2009-11-07
順發也是一堆拆了就是不給退~~~~難道也是硬退嗎XD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9-11-07
新聞有一句怪怪的:消保官提醒民眾,購買商品在七天之
內都可以退換貨.....
Carol avatarCarol2009-11-11
不是網購,訪問買賣才適用嗎???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9-11-14
我看也覺得怪怪的,不過,新聞嘛...你知道的
David avatarDavid2009-11-17
了解.... 記者...不意外 XDD
Agnes avatarAgnes2009-11-17
那兩位妓者之前才因為不實報導被罵得狗血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