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得在商品刊登內容或商店相關內容中填寫個人/廠商聯絡資料,
包括電話/傳真、金融資料、Email、地址、即時通訊軟體帳號
(例如:Line,ICQ, QQ, Skype)等非商品的描述內容。
2. 除了個人/廠商聯絡資料外,商品本身相關的通訊資料也在禁止之列,
例如飯店的連絡電話、旅行社電話、廠商服務專線等。
今早收到這封停權信
這次是一個月...好囧
雖然賣場評價不才七百多
最近剛好旺季給我遇到這個情況...
請問我是在關於我內留下我的電話地址
在賣場內留我FB連結
這樣是禁止的行為嗎?我在想是不是被檢舉啊?
目前是想重新開個賣場來賣....
因為在一次就要停權了
不過真的有點捨不得...
--
包括電話/傳真、金融資料、Email、地址、即時通訊軟體帳號
(例如:Line,ICQ, QQ, Skype)等非商品的描述內容。
2. 除了個人/廠商聯絡資料外,商品本身相關的通訊資料也在禁止之列,
例如飯店的連絡電話、旅行社電話、廠商服務專線等。
今早收到這封停權信
這次是一個月...好囧
雖然賣場評價不才七百多
最近剛好旺季給我遇到這個情況...
請問我是在關於我內留下我的電話地址
在賣場內留我FB連結
這樣是禁止的行為嗎?我在想是不是被檢舉啊?
目前是想重新開個賣場來賣....
因為在一次就要停權了
不過真的有點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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