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ilia2003 (漿果子)》之銘言:
: 我弟原本想要買一隻手機, 去店裡看好並且付了訂金500塊
: 事後,他又不想買了...跑去店裡希望能夠退訂金
: 但是, 店老闆又說不能退了..說他們已經跟工廠訂了貨...要我弟買...
: 請問,在沒有拿到貨前
: 可以要求廠商退訂金嗎?
第二百四十九條 (定金之效力)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
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你弟的例子是第二點 所以訂金沒法退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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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弟原本想要買一隻手機, 去店裡看好並且付了訂金500塊
: 事後,他又不想買了...跑去店裡希望能夠退訂金
: 但是, 店老闆又說不能退了..說他們已經跟工廠訂了貨...要我弟買...
: 請問,在沒有拿到貨前
: 可以要求廠商退訂金嗎?
第二百四十九條 (定金之效力)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
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你弟的例子是第二點 所以訂金沒法退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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