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O拍賣會開帳號釣魚 - 網賣

By Olga
at 2009-10-05T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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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AFUN9999 (破亞限墮取)》之銘言:
: 我不是學法律的
: 只是覺得罪名很妙
: 所以GOOGLE了一下相關法規
: ※ 引述《AFUN9999 (破亞限墮取)》之銘言:
: : 名 稱: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8 年 06 月 10 日 修正)
: : 第 二 編 分則
: : 第 三六 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 : 第 358 條
: :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
: : ,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 : 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 Y拍停你權不需要破解/入侵你的電腦
: 也不需要你的帳密
: : 第 359 條
: :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 : 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Y拍停你權,並非刪改你的紀錄
: 更何況拍賣資料是存在Y拍的伺服器,不是你的電腦或設備
: 若說Y拍修改你的權限
: 權限也不是你可以更動的,所以應該也不算是你的電磁紀錄
: : 第 360 條
: :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
: : 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 Y拍並非「無故」,是你不小心觸犯Y拍遊戲規則
關於這點 並沒有喔
: 加上你在Y拍的資料都不是你的電腦或設備....
那天堂買到贓物被停 或者其他奇怪的理由被停
也都不是自己的電腦設備啊:P
: 若要說Y拍故意用帳號吊你
: Y拍少個客人付上架費對Y拍真的有好處嗎?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是有原因的
當我回答可以 是回答可以到店面看 並不是都可以
可是客服卻語氣堅定的說
買家就覺得是可以不下標囉 一直強調者懂
可以 跟 都可以 意思是不同的
: 更何況要舉證那個問你問題的帳號跟Y拍有關,而且有串通證據
: : 第 361 條
: :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 。
: 非公務機關
: : 第 362 條
: :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
: :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
: : 金。
: 無關電腦程式
: : 第 363 條
: :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 確實是要你自己告...
: 停幾天會有數十萬損失
: 相信也是Y拍大戶,Y拍還可能找你聊天泡茶
數十萬元KIMO也頂多抽300 因為交易商品就是那麼貴
: 故意挖洞讓你跳很沒有道理....
有錢人也會去偷東西 也沒道理 難道就是假的?
我也有去報案 警察要我跟KIMO在談 我打算這兩天再去消基會談
KIMO本來就是欺善怕惡 不需要幫他們講話
如果這麼有guts 為什麼8/20壹週刊一刊登 他們就把停權30天的帳號回給使用者了?
如果有堅定的信念跟規定 那就繼續停權 不是嗎?
而且我跟KIMO是有金錢上的交易 並不是我按下我同意 就代表一定要聽他的
並沒有法律上的法條依規
如果說同意了那就 要完全聽他的 那被詐騙集團騙的人 當下也是同意的不是嗎?
另外 問與答為什麼不能請買家到露天 也被停權? 哪一條法
之前賣二寶的不也是被莫名其妙下架也沒看你跳出來幫忙講話
M$這麼大都不能限制自己的瀏覽器只能用IE了 為什麼請買家去露天也是違規的?
太多地方只是賣家(使用者)不懂得爭取自己的權力 不代表KIMO就是對的
--
: 我不是學法律的
: 只是覺得罪名很妙
: 所以GOOGLE了一下相關法規
: ※ 引述《AFUN9999 (破亞限墮取)》之銘言:
: : 名 稱: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8 年 06 月 10 日 修正)
: : 第 二 編 分則
: : 第 三六 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 : 第 358 條
: :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
: : ,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 : 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 Y拍停你權不需要破解/入侵你的電腦
: 也不需要你的帳密
: : 第 359 條
: :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 : 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Y拍停你權,並非刪改你的紀錄
: 更何況拍賣資料是存在Y拍的伺服器,不是你的電腦或設備
: 若說Y拍修改你的權限
: 權限也不是你可以更動的,所以應該也不算是你的電磁紀錄
: : 第 360 條
: :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
: : 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 Y拍並非「無故」,是你不小心觸犯Y拍遊戲規則
關於這點 並沒有喔
: 加上你在Y拍的資料都不是你的電腦或設備....
那天堂買到贓物被停 或者其他奇怪的理由被停
也都不是自己的電腦設備啊:P
: 若要說Y拍故意用帳號吊你
: Y拍少個客人付上架費對Y拍真的有好處嗎?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是有原因的
當我回答可以 是回答可以到店面看 並不是都可以
可是客服卻語氣堅定的說
買家就覺得是可以不下標囉 一直強調者懂
可以 跟 都可以 意思是不同的
: 更何況要舉證那個問你問題的帳號跟Y拍有關,而且有串通證據
: : 第 361 條
: :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 。
: 非公務機關
: : 第 362 條
: :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
: :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
: : 金。
: 無關電腦程式
: : 第 363 條
: :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 確實是要你自己告...
: 停幾天會有數十萬損失
: 相信也是Y拍大戶,Y拍還可能找你聊天泡茶
數十萬元KIMO也頂多抽300 因為交易商品就是那麼貴
: 故意挖洞讓你跳很沒有道理....
有錢人也會去偷東西 也沒道理 難道就是假的?
我也有去報案 警察要我跟KIMO在談 我打算這兩天再去消基會談
KIMO本來就是欺善怕惡 不需要幫他們講話
如果這麼有guts 為什麼8/20壹週刊一刊登 他們就把停權30天的帳號回給使用者了?
如果有堅定的信念跟規定 那就繼續停權 不是嗎?
而且我跟KIMO是有金錢上的交易 並不是我按下我同意 就代表一定要聽他的
並沒有法律上的法條依規
如果說同意了那就 要完全聽他的 那被詐騙集團騙的人 當下也是同意的不是嗎?
另外 問與答為什麼不能請買家到露天 也被停權? 哪一條法
之前賣二寶的不也是被莫名其妙下架也沒看你跳出來幫忙講話
M$這麼大都不能限制自己的瀏覽器只能用IE了 為什麼請買家去露天也是違規的?
太多地方只是賣家(使用者)不懂得爭取自己的權力 不代表KIMO就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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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essica
at 2009-10-07T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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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10-12T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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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10-12T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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